第137章 皇权与相权的第一次冲突,岳丈派我杀人(第3页)
朱元璋就对二人同时说道:
“杀虎口通敌一事有眉目了,你们看看吧。”
他将一封密折扔过来。
胡翊捧在手里,和朱标凑在一起看。
检校们调查的速度极快,而且李文忠始终在就此事进行深查。
得来的结果是,山西王氏私通北元,华云龙身为通州守将,虽不是主谋,却是从犯。
在任时,放纵王氏通敌,明知道内情却不举,有包庇嫌疑。
朱元璋便开口说道:
“保儿又细查了此事。
山西王氏暗通北元,将咱们30文钱一斤的盐,卖到北元50文一斤。
又将12文一斤的军器铁,以35文一斤卖出。
他先与扩廓接头,自杀虎口长城暗运,此地极为偏僻,不易被人发觉。
后来保儿兵驻大同,这条路不通,他们便从姻亲华云龙处下手,送了几个女人就把咱的大将给摆平了。”
朱元璋说到此处时,既愤怒,又觉得可笑。
华云龙之子华中,娶了山西王氏的女儿为妻。
王家先勾着华中尝到了甜头,然后送了华云龙几个美女,日夜笙歌。
儿子便拿了老子的官印,私发路引,私下在燕地开了两处口子,在眼皮子底下通敌。
当华云龙知道此事后,已无退路可言。
事情已经做了,就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包庇纵容。
此事事发,说起来也得怪胡翊。
若不是他治好康茂才的病,常遇春就要来解北京之围。
常遇春一死,李文忠就要接替他先救北京。
他也不会追击出去那么远,把这些情报得回来,最后揭出这件藏在水面下的通敌事件。
如今是真相大白,这就得逼着朱元璋处置功臣。
这件事令朱元璋觉得极为棘手。
“这些老兄弟们不易啊,说起来,他们从早年就跟着咱东征西讨的。
本该在此次大军班师回朝,咱就想着封赏功臣,都给他们安排个爵禄。
结果赐封还未开始,就先有人犯罪了,逼得朕不得不杀人!”
摆在朱元璋面前的就是这么一件事。
现在要杀功臣!
而且还是要杀击破陈友谅时候,诈降干掉张定边,功劳极大的华云龙。
这必然会引来前线将士们寒心。
所引起的震动是巨大的!
可是不杀又不足以平愤!
叫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若是那些小罪,还可以假装看不见。
但这是通敌大罪啊!
朱元璋的心里直犯了难。
“咱想着两个都杀了,面子上不好看,不如就杀一个,留一个吧。”
立了大功,还未赐封功臣爵位,就把人家全家给杀绝户了。
这会使北伐的将士们寒心。
朱元璋犹豫的点就在这里。
胡翊明白岳丈的意思了,看这意思是要杀个老的,留个小的。
杀了华云龙,再追封一个爵位,好叫他儿子华中继承。
说白了朱元璋纠结的是个面子问题。
胡翊心中不免感慨,这也就是刚登基第二年的朱元璋。
明年大封功臣的时候,他还会赐下很多块免死牌给功臣们,以全君臣之间的恩义。
这时候的老丈人,还是把事情想简单了啊!
但凡再往后移几年,此案爆发,他是绝不会手软的,哪里会考虑这些事?
当初赐免死牌的时候,话说的好听。
等到后面意识到严重性的时候,就开始把自己以前冠冕堂皇所说过的话,忘了个一干二净。
到了那时候,老丈人急了,就不要脸了。
对于这位岳丈的想法,胡翊并不认同。
其中有一个关键的点在于,华中不死,将来极有可能一碗毒汤把李文忠送走。
未来若是发生这件事,只怕多半也是叔父的手笔,因为那时候做丞相的就是叔父胡惟庸了。
华中就是叔父手下的人。
二哥这个人,对自己向来多加照顾,带兵打仗之时并不擅杀,反倒心念着早日天下太平。
这样一个人是不该被毒死的。
至少胡翊这样认为。
那么,一个明显通敌的华中,就必须得死!
想到此处,胡翊就进言道:
“岳丈,通敌主谋就有华中,相比而言华云龙是从犯。
纵然不深究此事,以罪责轻重论处,是否也该是去子留父啊?”
朱元璋沉默着没有说话。
朱标似乎也已理解了姐夫的意思,开口帮衬道:
“爹,孩儿觉得这样的祸害不该留下,都该杀!”
朱元璋此时抬头看了朱标一眼,又扫过胡翊,右手的两根手指在御案上敲击着。
显然他也在思考。
终于在简短的思考过后,朱元璋双眸中杀意尽显: “既如此,都杀!”
在做出这个决定后,朱元璋略一思索,告诉胡翊说道:
“镇守北京的康茂才奔波劳累,病体又重了。
你明日就动身,与你姑父一起去一趟北京,为咱把寿卿的病治好。”
胡翊立即拱手道:
“岳丈差遣,必定全力以赴。”
“嗯,太医院还有一档子事,咱差些又忘了。”
朱元璋想起这桩事来,立即起身,在右手边一沓奏章之中翻找起来。
片刻后,一封蓝色烫有兰花纹路的奏书被翻找出来,朱元璋甩过来叫胡翊自己看。
这封奏书乃是太医院联名,由太医院院使戴原礼、院判张景岳,以及资格最老的御医汪成元一起上奏的。
内容嘛,其实几个月前就提到过了。
他们想请胡翊执掌太医院,开启医术革新。
自从胡翊的出现,于医术上带来了诸多震撼,将许多棘手之症,甚至是绝症都克服下来了。
再加上上次治疗马皇后、太子的病症,胡翊又验证了《难经》等早期医典巨著中的谬误之处。
这让许多人心里服气。
同时也意识到了,现有的医术是时候该推陈出新,去其糟柏,取其精华了。
而这个分辨医典对错的事儿,目前也唯有胡翊才能够胜任!
朱元璋坐下来,将一旁的紫砂壶托在手中,往嘴里灌了一口龙井茶。
他并不急着说出自己的意见,而是慢悠悠地开口道:
“你是何想法?”
如果是以前,胡翊不想再给自己多添麻烦。
现在却不同。
医术确实需要革新,他的这些手段也需要传承下去,从而挽救更多人的生命。
而且他也非常清楚,太医院的许多医士,甚至是御医,在他眼里医术都不算合格。
御医都是如此,何况是民间的游医、郎中们呢?
他需要做一些最基础的东西,就如建国后的《赤脚医生手册》那样。
把一些最简单,也是最有效的医疗手段、健康卫生常识普及下去,推广到民间。
只有基础普及了,人均寿命才能涨起来一些。
卫生习惯好了,才能少得病,这是最朴素的道理。
正因为胡翊有这份心,他明知道朱元璋不想他执掌太医院,但还是做出了与之背道而驰的决定:
“岳丈,我还是想要执掌太医院,做些分内之事的。”
朱元璋把眉毛往上一挑,对于女婿的选择,他显然不太满意。
先前他就考虑过这个问题。
太医院是个官职品级不高,但却极为受人尊敬的地方。
毕竟谁都怕死,因而谁都会讨好太医,胡翊一个未来权臣,再拥有执掌太医院的身份。
这是最容易收买人心的。
纵然这是自己的女婿,他也不得不防着,需要极为谨慎才行。
可他也知道,医术需要革新,这是正确的。
但是很显然,比起医术革新,帝王的权力稳固才是重中之重。
想到此处,朱元璋便开口道:
“给咱一个理由,这个理由若是说不通,就不要到太医院去了。”
胡翊便开口说道:
“一个胡翊在时,能治许多疑难杂症,但这医术传不下去,这个胡翊死了,那些疑难杂症便也没有人去治了。”
朱元璋就只是点头。
很显然,仅有这一个理由,是无法说服他的。
胡翊想了想,又说起道:
“岳丈看了我这次治理伤兵营的奏书,不止医术需要革新,伤兵营的管理也需要革新。
我还想在这方面继续深挖,同时培养出更多医术如我一般之人,将来派到军中去,可以大大减少士兵们的伤亡。”
朱元璋又点了点头。
这同样也是一个理由,但是还不足以打动他。
胡翊倒也不恼,还有一件事,他其实一直都想做。
虽然这个想法还不成熟。
此刻当着朱元璋的面,他还是说出了这个不太纯熟的想法:
“最大的一个目的,我是想在太医院做一些改进,同时也是为了救治太子和岳母的病。”
此话一出,朱元璋原本垂下的眼眸,立即抬起,并且为之一亮。
“细说!”
胡翊道:
“要想救治太子和岳母的病,我只能不断在民间找那些病症相同的病患,从为他们诊治练手开始。
我可能需要多年积累,才能看到疗效,太医院那些学习的医士们,也需要在实践中治疗病症,提升他们的医术。
我需要与这些人一起钻研这个病,纵然一个人医术再高,还有一句古语,说三人行必有我师。
又说,三个臭皮匠,顶个诸葛亮,因而此事需要群策群力,才有可能为之,大概就这么多了。”
胡翊话音刚一落,朱元璋立即提起了朱笔,在太医院联名的折子上朱批道:
“准奏,即日起,朕令东宫詹事、驸马胡翊掌太医院。”
朱批完毕,朱元璋开口道:
“咱再给你加个官,就叫‘提督太医院事’,位列太医院院使之上,今后执掌太医院。”
朱元璋再三嘱咐道:
“务必要为标儿和你岳母的病上上心。”
“女婿知道了。”
朱元璋当即笑吟吟的道:
“下去吧,早些回去做准备,明日到北京去一趟。”
胡翊欣喜着从华盖殿出来,才觉察到不对劲。
派他去给康茂才看病,那带着姑父李贞去做什么?
要知道,李贞今年都63岁了,轻易的不出门。
朱元璋也怕劳烦到这位姐夫,把他爱的像个宝一样。
这次为何要二人结伴远行呢?
胡翊出宫后,在当日傍晚,便接到李府管家的邀请。
“驸马爷,恩亲侯已经出府来了,请您现在就过府去。
我家老爷还说了,叫您把换洗的衣物都带上,咱们今夜就要出发。”
胡翊还摸不清是什么事儿呢,立即带上了换洗的衣服和药箱。
李贞早已准备好了,此行只带了几名大内侍卫随行。
“走吧,翊儿。”
李贞已经准备好了包袱,趁着黑夜无人,便往城外码头走去。
他还递过来一条黑布,叫胡翊把脸蒙住。
“姑父,咱们不是去治病吗?怎么弄得跟杀人越货的强盗一样?”
李贞看着胡翊,乐呵呵的笑着道:
“此行不就是杀人去的吗?你还真以为咱们是去治病?”
胡翊当即一愣!
杀人?
这一瞬间,他似乎想到要杀的目标是谁了……
只怕派李贞去北京,为的就是以他的资历震慑诸军,方便这次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