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IT人莱茵哈特洛克

第34章 Flash、Mecromedia和Adobe(第3页)

九十年代的浏览器还不支持css,而flash的优点是可以在浏览器播放动画。flash当时技术特点是超高压所比的文件格式,矢量绘图,边下边播。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flash开始异军突起,因为flash是矢量动画,一个好处是空间占用小,另一个好处是可以无限放大不失真。空间占用小,因此用户打开快,可以在互联网上动起来。可以无限放大,因此用户可以看到清晰的动画。

于是flash就火了起来,几乎每台电脑都要安装flash插件。

而网站也找到了好的广告载体,当年的互联网本来就靠广告生存,体积小、效果炫的flash天生就是给广告准备的,于是任何一个网站都是大面积的flash广告栏。

flash正式兴起,闪客成为时尚。

由于flash的巨大成功,让maedia公司迅速发展壮大,这引起了数字媒体时代的王者adobe公司的觊觎。

2005年4月,adobe以34亿美元的价格收购了原先最大的竞争对手maedia公司,这一收购极大丰富了adobe的产品线,提高了其在多媒体和网络出版业的能力,这宗交易在2005年12月完成。

至此,adobe再次腾飞。

adobe公司,是世界上最大的桌面出版,电子文档和图形软件公司,在广告界和出版界无人不晓,一直占据着该领域领先地位。

adobe的知名来自于它旗下拥有的顶尖级软件photoshop、illustrator、fireworks、dreamweaver、pagemaker、premiere等。由约翰·沃诺克{johnwarnock}博士和查尔斯·格什克{kgeschke}博士在1982年共同创立,创立之后,一直稳定快速地发展。

人们对adobe公司又爱又恨,爱的是其无与伦比的产品性能和体验,恨的是其产品定价过高。

1998年,adobe公司的销售业绩已经接近10亿美元。

林世琛想到这些,已经决定从flash入手,收购一些即将要流行的音乐,配以将要大火的flash,组建闪客团队,搭上这个顺风列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