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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2章 冯氏新政(上)(第3页)

 她掌权后,对高允加官太常,召他问政。

 高允便向冯太后提出了设立“乡学”的建议。

 冯太后听后,大喜。

 她要求高允回去拟定详细方案,正式上奏朝廷。

 不久,魏国皇帝颁布了“初立乡学制度”诏书。

 “初立乡学制度”具体内容是:

 在全国范围内设立乡学,派任博士、助教,招收学生,教授儒家经典。

 将州郡按大小划分上、中、下三等。

 上郡派博士、助教各二人,招学生100名;

 中郡派博士、助教各二人,招学生60名;

 下郡派博士二人、助教一人,招学生40名。

 ——这是一项改变魏国政治体制基础的重要措施,被认为是“冯氏新政”的起点。

 顺便说说“博士”。

 1.先秦时代,“博士”是中央高级文吏的统称。

 他们有的负责保管文献,有的编撰着述,有的传授学问。

 他们不是官而是吏,但又有别于地方衙门的低级文吏。

 2.秦朝最早将“博士”定为官名,食禄300石,职责同前。

 博士完成由吏到官的蜕变,虽无品秩,但有了级别。

 秦朝有记录的博士70人。

 秦朝的县老爷分两种:超过万户的县,首长叫县令,食禄600石以上;少于万户的县长官叫县长,食禄300~500石。

 博士级别与最低的县长平级。

 区别在县长是有品秩的,是正儿八经序列官员。而博士属于杂官、闲职。

 3.汉武帝时期,朝廷设立五经博士,将博士级别提高至500石以上。

 五经就是儒家典籍“诗、书、礼、易、春秋”。

 汉武帝授意董仲舒,提出“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治国理念,儒学成为官场晋级的最重要标尺。

 五经博士的地位水涨船高,成为备选高官的代名词。

 4.后来,“博士”含义经历不断演变。

 冯太后在全国设乡学,派博士及助教作为老师,传授的自然是儒学知识、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