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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2章 冯氏新政(上)(第3页)
她掌权后,对高允加官太常,召他问政。
高允便向冯太后提出了设立“乡学”的建议。
冯太后听后,大喜。
她要求高允回去拟定详细方案,正式上奏朝廷。
不久,魏国皇帝颁布了“初立乡学制度”诏书。
“初立乡学制度”具体内容是:
在全国范围内设立乡学,派任博士、助教,招收学生,教授儒家经典。
将州郡按大小划分上、中、下三等。
上郡派博士、助教各二人,招学生100名;
中郡派博士、助教各二人,招学生60名;
下郡派博士二人、助教一人,招学生40名。
——这是一项改变魏国政治体制基础的重要措施,被认为是“冯氏新政”的起点。
顺便说说“博士”。
1.先秦时代,“博士”是中央高级文吏的统称。
他们有的负责保管文献,有的编撰着述,有的传授学问。
他们不是官而是吏,但又有别于地方衙门的低级文吏。
2.秦朝最早将“博士”定为官名,食禄300石,职责同前。
博士完成由吏到官的蜕变,虽无品秩,但有了级别。
秦朝有记录的博士70人。
秦朝的县老爷分两种:超过万户的县,首长叫县令,食禄600石以上;少于万户的县长官叫县长,食禄300~500石。
博士级别与最低的县长平级。
区别在县长是有品秩的,是正儿八经序列官员。而博士属于杂官、闲职。
3.汉武帝时期,朝廷设立五经博士,将博士级别提高至500石以上。
五经就是儒家典籍“诗、书、礼、易、春秋”。
汉武帝授意董仲舒,提出“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治国理念,儒学成为官场晋级的最重要标尺。
五经博士的地位水涨船高,成为备选高官的代名词。
4.后来,“博士”含义经历不断演变。
冯太后在全国设乡学,派博士及助教作为老师,传授的自然是儒学知识、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