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7章 案发现场的证据(第3页)

 “这里应该不是第一案发现场。”


 老白指着机井的边缘:“看这里。”


 陆川和刘国栋凑过来,看着老白指着的机井边缘。


 是一些轻微的的擦痕。


 “尸体右腿和脚踝,有摩擦痕迹,皮肤有破损,但是伤口特征没有激活反应,结合机井边缘的痕迹,应该是凶手抛尸的时候摩擦留下的。”


 老白说的意思是,如果这里是第一现场,那么凶手应该会在杀死孩子后,第一时间抛尸。


 而刚刚死亡的尸体,血液没有凝固,还能流血,可是擦痕上有较为明显的皮肤组织,却没有血迹。


 孩子腿部的伤口又没有激活反应,就说明孩子在死亡后,经过一段时间才被抛尸到机井里。


 “孩子是失踪后被杀的,我们等会问问能不能确定孩子失踪的方位,到时候再去勘察。”


 刘国栋的意见也是陆川的想法,这里不是第一案发现场,又经过机井维护队打捞尸体的破坏,已经没有什么勘察价值。


 “孩子的左耳有部分缺失,从痕迹上来看,是齿痕,我想先做个微量物证采集,看看能不能有发现。”


 尸体左耳的缺失伤痕,刘国栋和老白也看了。


 可以肯定的是,咬痕属于人类,极大可能就是凶手留下的。


 其实,在刑侦技术中,有专门对齿痕进行的研究学科。


 每一个人的齿痕,因为牙齿咬合的间隙不同,牙齿磨损的程度不同,咬痕也是各有特征的。


 所以,咬痕也能够作为司法鉴定的证据使用,只不过精通这方面技能的人很少。


 最起码在海州市没有这方面的人才。


 陆川当然也不精通,齿痕鉴定分析这种技能,系统里有,但是陆川没选过。


 他要做的微量物证分析,是想试试能否在尸体伤口上提取到凶手的唾液。


 进而确定凶手dna信息。


 刘国栋也知道陆川的想法,以前陆川也用过微量物证分析破案。


 而且现在有一点方便的地方,现勘办公室自己的微量物证实验室刚刚验收结束,正好能够使用,不用请求省厅那边帮忙。


 可问题是,尸体已经在机井里浸泡过。


 “伤口上还能采集到凶手唾液吗?”


 “可能性确实不大,”陆川也知道浸泡过的伤口,想要提取dna检材是很困难的:“但总归要试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