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6步步生莲方寸山下
第1138章 一共十七万,支票还是现金?(第3页)
相关技术,部分在他的知识储备之外,还有一些“搞”出来也没条件实现量产。
跟英国佬合作,是相对高效,也更符合现阶段利益的选择……
另一个打算是,抢在小日子之前把3.5英寸软盘搞出来。
这玩意在计算机网络普及之前,是不或缺的,廉价的移动存储媒介。
提前把专利搞出来,后面与人合作也好,躺着赚授权费也罢,都是一门好生意。
搞u盘?
就现阶段的技术进程,即便实现工业化生产,也属于奢侈品的行列。
高昂的价格,是不会被市场认可的,搞出来就是白白浪费专利保护期……
相比于磁盘的琐碎,光盘要相对容易一些。
65年老美人詹姆斯·拉塞尔发明了以光信息为存储载体,利用激光原理进行读写的技术。
69年老美生产唱片的cA公司,基于光存储技术开发了cAdisvision视频光盘技术。72年飞利浦加入,共同推动该技术市场化。
为什么说相对比较容易呢?
因为,詹姆斯·拉塞尔申请完光存储专利后,还想基于这一技术进行深入探索,只是授权了cA,并没有卖断。
65年距今已经过去了十三年,专利保护期只剩下不到七年。史蒂夫只花了五万美元,就从詹姆斯·拉塞尔手里买到了与cA同样的授权。
cA和飞利浦搞定了光盘生产,又想尽快推动发展了六年,依旧没有打开局面的视频光盘技术。
所以,史蒂夫跟他们签了份分成授权,可以用几乎是成本价,买到飞利浦的全套光盘产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