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被碾压的洪兴
铜锣湾,威记。
因为出了事,威记经理很有眼力劲的早早打了烊。
虽然引起了早就定好位置的顾客不满,但知道今天事情严重性的经理可也没管这么多。
退完钱后,他本来想留下来的,但林威的电话让他如释重负的回了家。
林威电话是这样跟他说的:“江湖上的事情你不用管,你做好自己的事情就好。”
经理名叫林福,是这间饭馆以前的服务员,因为姓林,所以很幸运的成了林威接管后唯一一个没被林威解雇的。
刚开始威记林威自己管,但后面事情多了,又看林福一直兢兢业业而且很听话,于是林威将他提拔当上了威记经理。
从服务员到经理让林福非常的感动,基本上每天早上天没亮就来威记打扫卫生,对林威的话更是尊如圣旨。
林威知道要是不打电话,林福肯定会死撑在那。
这是独属于他的忠心和执拗。
但林威也知道,林福就是个老实人,根本没有混江湖的念头,因此也从来没有过拉他进字头的想法。
合适的人,做好合适的事就好了。
就比如现在。
刀锋神情肃杀的抱着手坐在威记一楼一张桌边,其余桌边也是坐满人,细细数去足足有五十个黑西装小弟。
他们不苟言笑,大部分剃着寸头,要不是手上脖子上露出的纹身,怕是没有人会把他们跟古惑仔联想到一起。
要知道,现在的古惑仔大部分都打扮的流里流气,敞胸染发纹身更是他们的标志。
穿西装打领带,都是白领才会干的事情。
过了许久,外面街道响起一阵口哨声,还伴随着霹雳乓啷的金属敲击声。
正对门口的刀锋,看着向威记走来的百十号手拿家伙的古惑仔,也是想起了林威的叮嘱。
也就是,威记属于林威,那这就是江湖事,是一支插在铜锣湾的旗。
江湖上插旗势必会遭到其他势力的拔旗,要是能守住七天,那就没事,守不住就回自己的地方。
铜锣湾本来就只是一条街,地盘归属于洪兴大佬B,威记要是正常老板开在这里那当然没事。
但现在威记属于林威,那就不一样了,任何混江湖的都忍不了这种事情。
这就好像,有别的字头的去沙咀道开间酒吧一样。
“看起来,不堪一击。”
看着街道上,摇头晃脑走来的洪兴仔,刀锋冷酷一笑,拎起桌上碗口粗的钢管站了起来。
四周的黑西装小弟,也是拿起了放在桌上的家伙。
几分钟后,街道上。
街头点点霓虹闪烁,维多利亚港的海风轻拂,却也冲不散街道上剑拔弩张的气氛。
刀锋身形笔挺,如同一把出鞘利刃伫立街头,他双眸冷冽,身后五十名身着黑西装的小弟整齐列阵,个个表情冷峻,手中的家伙在霓虹灯下泛着森寒之光。
他们神情肃穆,冰冷的看着街那头走来的陈浩南那帮洪兴仔。
林威手下的这三百打仔,可以说倾注了他不知道多少心血了。
这三百打仔,很多都是从林威在打黑拳时候就开始物色的,等到后面林威上位有了地盘之后用各种方法招过来的。
林威对他们的待遇很好,月工资固定八千,斩人受伤汤药费各种全包,提供固定的公寓住宿,节假日还有礼品,年底还有奖金。
最重要的是,他们都是林威注册的威记安保公司的员工,所以他们是有正经身份的。
但这份工也不是这么好做的,他们在林威手下,每天除了看场外,还需要练好身手,要是没能完成林威的考核,就会被踢出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