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0章 林肯子爵(第2页)
林肯男爵有些触动。
毕竟在他眼里,那把神器级别的〈炼狱〉才是最适合宋九龄,也是这三件物品中价值最高的存在。
难道是她念及自己与他之间的情谊,所以才会将好的东西留给自己?
想到这,刚刚还在因为“刺鸟可能是想要捡漏”这种想法而对她颇有微词的林肯男爵真是恨不得抽自己两巴掌——
别人拿真心待他,他竟然还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实在是太不应该了。
“也没什么,只是我感觉其他两件物品对你来说更有作用,希望你能带着它们走向更高更远的地方而已。”
场面话谁不会说了?
宋九龄拿起云莲步摇满心欢喜的看了好几眼,看在察觉到林肯男爵那自责的目光时,宋九龄心里又打起了坏主意。
只见她轻轻将步摇塞进林肯男爵手里,笑靥如花,满眼期待的看向对方:
“林肯男爵……或许我应该叫你林肯子爵了。
不知道在你们的文化中有没有提及,在我们华国的传统文化中,
只有最亲密的亲人才可以为女子佩戴上步摇,你……能帮我戴上吗?”
具体是不是真有这条习俗她不知道,但她知道林肯肯定不知道这些,她这么开口肯定会让对方感激涕零。
“好,这是我的荣幸!”
而事实也跟她预想的一样,天知道林肯男爵在给宋九龄戴上步摇的时候心里有多么高兴!
你们听见了吗?我可是咱们血族始祖大人最亲密的亲人!
按照血族的规矩,就意味着从今天开始,他便是血族第三始祖大人这个阵营的人物,还是最受器重的那种!
只见林肯子爵先是整理了一下自身仪容,用魔法洗去一身的血污,郑重其事的走到宋九龄面前,
单膝下跪,轻轻举起宋九龄的右手,露出两颗獠牙在自己虎口的位置狠狠咬上一口,用自己的献血向宋九龄宣誓:
“始祖大人,从今天开始,我亚伯拉罕·林肯,与我麾下的五万名血族战士,
将会成为第三始祖大人麾下最忠心的奴仆,最锋利的利刃!”
(叮咚!恭喜玩家将血族子爵——亚伯拉罕·林肯的好感度提升至满额,
并获得血族十八军所有战士的认可,获得称号:血族第十八军团永远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