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典白话合集清风随竹影

初刻拍案惊奇卷十四 酒谋对于郊肆恶 鬼对案杨化借尸

有诗写道:“从来人死魂不散,况复生前有宿冤!试看鬼能为活证,始知明晦一般天。”这句话意在说明,人死后魂魄不会消散,尤其是那些生前含冤而死的人,其冤魂更难平息。接下来讲述的故事,便能印证这一点。

 在山东,有一位不知名的农夫,因耕地时不小心侵犯了邻人的墓道,与邻人发生争执。争吵中,农夫言辞激烈,惹怒了邻人,结果遭到邻人毒打,当场身亡。农夫的家人悲愤不已,将邻人告到官府。经过验尸,发现农夫身上有致命重伤,官府因此判邻人死刑。一年后的一天,农夫右邻家中刚出生的孩子,刚学会说话,就开始讲述前世之事。孩子说:“我是那个被打死的耕者。死后到了阴司,阴司怜悯我无罪却被误杀,便让我重生。但我的尸首已经毁坏,于是让我就近托生为右邻之子,还命两个鬼差送我到右邻屋外。我看到一个妇人躺在床上即将生产,鬼差说:‘这就是你的母亲,从囟门进去!’说完他们就离开了。鬼差在外面没听到孩子哭声,又返回查看,说我‘走了,走了’。当时我躲在衣架下,被鬼差找到,再次送入囟门,随后就出生了。”孩子清晰地讲述着前世的种种经历,无一遗漏,还能准确辨认出自己生前耕地的地界。围观的人和孩子的父母,都清楚这是耕者转世重生,纷纷感叹此事奇异。消息传到狱中,那位因打死耕者而抵罪的邻人,立即向官府申诉:“我杀了耕者,所以被判死罪。如今耕者已经重生,我也应该获得生路。不然,死者能重生,生者却要死,我这一死是为了抵谁的命呢?”官府看到这份奇特的诉状,将之前案件的所有相关人员,包括原告、被告、证人、邻居等都传唤来询问,众人异口同声地证实孩子确实是耕者重生,又询问孩子,孩子的回答也准确无误。虽然官府最终判决:“一命抵一命,岂能因死者重生而赦免凶手?”没有批准邻人的申诉,但内心也深感震惊。由此可见,人的身体由“四大”(地、水、火、风)假合而成,肉身终有消亡之时,而灵魂却长存不灭,更何况那些含冤而死的魂魄,又怎会轻易消散呢?

 在明朝嘉靖年间,还有一桩离奇之事。山东有个叫丁戍的人,前往北京游历,途中结识了一位壮士,名叫卢疆。两人意气相投,性格契合,遂结拜为兄弟。不久后,卢疆因盗窃被捕入狱。丁戍前往狱中探望,卢疆对他说:“我不幸犯罪,无人搭救。承蒙兄弟平日关照,有几句心里话想对你说。”丁戍回应:“承蒙不弃,若有需要帮忙的,我一定尽心尽力。”卢疆说:“有兄弟这句话,我死也瞑目了。我藏有一千多两白银在某处,兄弟可去取出,想办法救我出狱。若实在无法出狱,只求兄弟照顾我在狱中的衣食,别让我缺吃少穿。我死后,其余财物任凭兄弟处置,我就托付这些,再无他言。”说罢,泪如雨下。丁戍安慰道:“兄弟放心,我一定尽力相救。”随后两人珍重道别。

 俗话说:“白酒红人面,黄金黑世心。”人心本善,但面对钱财诱惑时,往往会改变。丁戍起初答应卢疆时,确实是真心实意,可当他按照卢疆所说的地方,取到千金后,想法就变了:“没想到他真的是盗贼,积攒了这么多财物。这笔财富落在我手里,足够我下半世享用,也算是一场小富贵。反正都是不义之财,他能拿,我也能拿,不算罪过。既然到手了,何必再救他?”又转念一想:“如果不救他,他要是让人来问我,我无法推脱。惹急了,他万一供出我,我这钱也拿不安稳。不如一不做二不休,除掉他,省得麻烦。”一念之差,让丁戍走上了歪路。他与狱吏串通,给了狱吏三十两银子,设计害死了卢疆。从此,丁戍白白得到千金,又无人知晓钱财来历,便在北京逍遥自在地生活了三年,花掉了七八百两。后来,他乘船沿潞河返乡。

 在船上,丁戍与同船的人正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突然跌倒在地。片刻后,他爬起来,双目圆睁,大声喝道:“我乃北京大盗卢疆!丁戍你这丧尽天良的东西!拿了我的千金,还害我性命,今天你必须偿还!”同船的人见他说话的语气与之前截然不同,还说出这番话,立刻明白丁戍做了负心之事,是卢疆的冤魂前来索命。众人惊恐万分,纷纷跪拜,求情道:“丁戍做了错事,害了好汉,可与我们无关。如果好汉在这船上索命,杀了丁戍,我们同船的人也脱不了干系,要吃官司的。还望好汉息怒!等我们上岸后,任凭好汉处置他。”只见丁戍口中发出卢疆的声音,说道:“罢了,罢了。我先去他家等他!”说完,再次倒地。过了一会儿,丁戍苏醒过来,众人询问刚才发生的事,他却一无所知。众人也不戳破,各自在沿途上岸离开了。

 丁戍到家三天后,突然大叫起来,又说起在船上的那些话。家人正感到惊讶,他突然拿起铁锤,拼命敲打自己的牙齿。家人急忙上前抱住他,夺下铁锤。他又跑去拿菜刀,对着自己胸口乱砍,家人再次夺下凶器。手中没了工具,他就用手指抠挖自己的双眼,眼珠都被抠了出来,满脸是血。家人惊慌失措,大声呼喊,街上的人听到动静,纷纷跑进来看热闹,消息很快传开,前来围观的人把街道挤得水泄不通。之前和丁戍同船回来的人,也有好事者跑来打听消息,正好看到这一幕。只见丁戍一边自残,一边用卢疆的口吻大声叫骂。有胆大的人上前问道:“这事过去几年了?”借丁戍之口的卢疆魂魄答道:“三年了。”那人又问:“你既然有冤要报,又如此有灵,为何等了三年才动手?”卢疆的魂魄回答:“我之前被关在狱中,无法报仇;近来遇到大赦,才得以出来。”说完继续殴打丁戍,直到丁戍气绝身亡,卢疆的魂魄才消失不见。当时正值隆庆改元大赦天下,由此可知,狱中的鬼魂也和阳间一样,遇赦才能出来,从而报仇雪恨,可见阴阳之间的道理是相通的。

 以上讲述的这两段故事,都在说明一个道理:世上有些人做了亏心事,以为神不知鬼不觉,又觉得死无对证,事情就能了结。殊不知,冥冥之中自有天意,善恶终有报应。不管是转世说出前生事,还是附身索命,都表明人死后魂魄未散,那些生前的冤屈,终会得到昭雪。这些事虽然看似离奇,但在古往今来的记载中并不少见。而接下来要讲的这个故事,更加奇特,被人害命的冤魂附在尸体上诉说冤情,成为活生生的证据,历经多个衙门,经过漫长的审理,才最终结案,实在是世间罕见。

 故事发生在山东即墨县干家庄,有个叫于大郊的人,出身军籍。干家本户有一个兴州右屯卫的祖军名额,当时在那里当兵的叫于守宗。这个军籍是祖上洪武年间传下来的,虽然由嫡亲一脉承担入伍,但全族的人都要帮他筹集银两,作为“军装盘缠”,并约定几年收取一次,这是由来已久的规矩。万历二十一年,于守宗在卫所,需要派人回祖籍讨要这笔钱粮。他有个家丁叫杨化,是蓟镇人,为人性格耿直,还曾去过即墨县几次,于是于守宗就派他前往。杨化告别妻子,骑着自己养的一头跛脚驴,一路奔波,来到即墨,直接住在于大郊家中。他开始到各家去收取钱粮,按照家族支系分派,有的给几分,有的给几钱,零零散散地收了起来,先凑了二两八钱,放在身边。正月二十六日这天,于大郊找到杨化,说:“今天鳌山卫有集市,特别热闹,我想去逛逛,你也一起去吧。”杨化觉得在家里也闲着,便答应下来,把装钱的缠袋系在腰间,骑着驴和于大郊一同前往鳌山卫。谁能想到,这一去,竟让一位边关壮士含冤而死,也让一个普通村姑卷入离奇事件。正所谓:“猪羊入屠户之家,一步步来寻死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