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亡[汉史gl]凰箜篌Erasmus

8. 马蹄(第2页)

 




    楚服按了按眉心,只觉得这狗虽然不怕生,性子却实在太急躁。
 




    她走到马厩旁边的水池想要洗干净那些狗口水,忽然看到马夫正牵着那新来的小马驹,往阿娇的院子里赶。
 




    太漂亮了。
 




    漂亮到像是断定了阿娇看到它,第一反应一定是上马瞧瞧一样。
 




    “等等!”
 




    那马夫被惊了一惊,回过神来,忙拱手道:“楚服姑娘。”
 




    “这马要牵到哪里去?”
 




    “哦,我见这马儿马蹄修的不太漂亮,准备修下马蹄,然后再牵回马厩,小姐喜欢了就牵出来骑着玩儿。”
 




    楚服盯着那马在地上磨蹄子的动作,丢下一句“牵住马在这等等”,就转身把那猎犬抱了过来,放到了马旁边,那狗果然又开始狂吠。
 




    “这马是从前门牵进来的吗?”
 




    “是。”
 




    她蹲下身,扯起马蹄,果然看见马蹄上的蹄铁里嵌着一块浸满了鲜血的布。
 




    把四块蹄铁解下来,楚服端详片刻,又凑近闻了闻。
 




    对上马夫惊恐的眼神,楚服顿感失态,于是故作严肃,神神秘秘道:“这是河西的布,我只是觉得亲近熟悉,拿来瞧瞧,就先带走了。刚刚你也瞧见了,小姐很喜欢这匹马,你好生照顾着,往后有你得赏的时候。”
 




    *
 




    “你是说,马蹄铁上有新鲜血迹、柑橘皮磨的粉,还有薄荷和艾草?可以刺激刘荣的马?”
 




    “刘荣好骑射,身边总是喜欢带着猎犬,也喜欢骑马。他今天早上那样大摇大摆地出门,走过了半个长安市,恨不得让全天下的人都知道他来了长公主府。”
 




    “有心之人抓了动物来现杀,塞入马蹄,在刘荣走之前,正好来得及把马送进来。”
 




    楚服汇报完,赶紧把那味道有些熏眼睛的布条收了起来,放在一边,体贴地倒来一杯浓茶放在陈阿娇的桌前。
 




    陈阿娇按了按额角,脸色铁青:“我就说他怎么非选择今日来送……是在和刘荣争宠吗?”
 




    她故意地,甚至是带了一点恶意,用了“争宠”这样被这些男人讨厌的词汇。
 




    后妃使手段,是争宠。
 




    那这些男人在她面前献殷勤,凭什么被美化成谋略?
 




    刘彻“争宠”远比刘荣的高明,也比刘荣的精细。他会记得刘嫖和陈阿娇的喜好,不遗余力地讨好,想来在皇帝和窦皇后面前也是如此。
 




    他是个很会“争宠”的孩子。
 




    “刘彻是皇子里学识最好、也最有帝王之相的人,就连一味宠爱栗姬的皇帝都喜欢他。甚至左右逢源,太后也喜欢,只可惜母妃并不够得宠,而且他自己年岁还——哈欠——”
 




    她起得太早,话说了一半就开始打呵欠,手无意识地抓紧了桌上放着的竹简,愣是被上面的倒刺划破了一条口子。
 




    这一下十分不巧,那倒刺大约扎进了什么经脉里面,居然井喷似得往外冒血。
 




    她茫然的想,要是朝堂上的事,有这血花一半坦率就好了。
 




    什么阴谋阳谋,不如血雨腥风来的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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