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第2页)
一时间,队伍士气高涨。
他们熄灭了篝火,趁夜赶路!
改革当以雷霆万钧之势,击破旧日的枷锁!
当一行三百余骑,狂飙入新郑时,并没有引起巨大的轰动。
因为这里不是大秦,新郑的百姓早就习以为常,熟练的躲避着贵族老爷们的马匹。
若是不小心撞到了,卖掉全家人都赔不起贵族老爷的马钱啊。
但如果是在大秦呢?
秦法规定,城内飙马者,斩左脚趾。
纵马伤人者,按故意杀人罪,枭首!
若纵马伤人的是贵族或官吏呢?
那就有福了,都得连坐!
还要根据伤情情况,赔偿1344钱到2688钱不等。
当然,秦法的“暴虐”之处就在于。
围观的百姓,在看到大街上有人受伤后,不出手相助,不救治伤员的话,就会被处以“见死不救罪”。
但是,如果受伤者故意夸大伤情,或者没有碰到,却非说碰到讹人呢?
那么经过“医官”的伤情鉴定后,会处以“诬告罪”!
你诬陷别人什么罪,那你就受到同等罪责的处罚!
张良在大秦生活两年后,看着新郑街道上,唯唯诺诺,面黄肌瘦的百姓,一时间心中堵得慌。
自己城内飙马,横冲直撞,这时候不应该有百姓将自己揪下来,拽到官府问罪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