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7章(第2页)

 但刘玉强这个人,的的确确看起来不大正常。 

 你可能会问,这样的情况,可以用精神病这个理由来免除他的死刑吗? 

 如果这个刘玉强很有钱,请律师打官司,能不能以精神不正常为借口来开脱? 

 然而事实告诉你,答案是否定的。 

 刘玉强的确有人格分裂,但这不是他的免死金牌。 

 哪怕刘玉强现在开始装疯卖傻,也没有丝毫作用。 

 其实在我国,不管你是不是精神病,只要你主观杀人,那就得以故意杀人罪论处。 

 什么叫做主观杀人? 

 什么叫做非主观杀人? 

 举个例子,你说你是精神病让我别惹你,我不信,我直接辱骂你的全家,结果你怒火中烧,暴起将我杀死。 

 这样的情况,即便你有精神病鉴定书,你仍旧不能免于死刑。 

 那什么样的情况下,精神病患者杀人可以不判死刑? 

 这里举另外一个例子,一个精神病患者见到有人落水,他连忙跳下去将落水者救起来,但他见到落水者浑身被水浸透,于是为了抢救他,就把他杀了,把皮拨下来,然后用晾衣架晾干,这样身上的水就干了。 

 如果是这种情况,那这人是不会被判死刑的,因为他的杀人行为,不是主观的。 

 他的目的是为了救人,是为了把人身上的水晾干。 

 像刘玉强这样的杀人犯,不论再厉害的律师来了都没用。 

 等待他的,只有死刑这一条路。 

 这时候,叶默接着问道:“你把王红燕分尸之后,为什么只带走了一部分尸块?头颅和四肢为什么留在宾馆里?” 

 “我本来是打算回去拿的,没想到袋子里的血水滴到了楼梯上,搞卫生的阿姨问我那是什么,我发现不对劲,所以赶紧先跑了。” 

 听到这里,叶默突然觉得有些离谱。 

 这个刘玉强,其智商甚至不足普通人七成水平,正常人你都知道,把尸块带走,怎么也比留在宾馆里要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