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这个月已经吃了三次肉(第3页)
虽说其中一顿是蹭了顾知青的践行宴,这比我过去一年吃的肉加起来还要多。
说这话时,他的眼睛亮晶晶的,像是揣着什么了不得的秘密。
林巧云看着弟弟激动的样子,心头一阵酸涩。
从前日子太苦,苦到连一块糖都成了奢侈品。
她放下手中的活计,伸手揉了揉林青松的短发:“明天姐带你去河集,顺便理个发。”
那粗糙的发质摸在手心里,让她更加心疼。
“不用不用!”林青松连连摆手,后退了半步,“河集剃头要钱的,我找大福他爷爷帮忙就行,我给他家浇地抵工钱。”
说这话时,他的眼神闪躲,显然是怕花钱。
十三岁的少年,早早就学会了精打细算。
林巧云看着弟弟那副懂事的模样,心疼得不行。
大福他爷的手艺实在不敢恭维,剃完跟刚放出来似的。
村里人都说他剪的头发像是被羊啃过。
“你还说我换不来这些好东西呢?”林巧云笑着说,语气中带着几分神秘,“带你去开开眼界。”
林青松眼里闪着光,嘴上却强装镇定:“那那我就跑一趟好了。”
说完还不忘偷瞄一眼饭盒。
林青松低头看着饭盒,犹豫了一下,问道:“姐,你不是说要给柳大哥送饭吗?”
“不给。”林巧云想也不想就拒绝了,语气斩钉截铁。
给自家弟弟是应该的,但给外人就要掂量掂量了,容易惹来是非。
何况这个年代,送饭这种事总会让人想歪。
“我自有打算,”她解释道,手指轻轻敲了敲桌面,“明早给他煮个鸡蛋就是。”
林巧云懂为人处世之道,突然暴富反而容易惹祸上身,细水长流才是正理。
这个道理,是她用血泪教训换来的。
听姐姐这么说,林青松也就放下心来。
他去灶台边的小锅里舀了些热水,小心翼翼地把饭盒浸进去温着,生怕洒出一滴。
灶台上的余火还在燃烧,发出细微的噼啪声。
不一会儿,饭菜的香气就更浓郁了。
林青松先把一盒递给姐姐,才捧起自己那份。
梅菜的味道一般,但那厚实的肥肉片子让姐弟俩都食指大动。
油水在这个年代就是最好的补品,谁家有油水,谁家的日子就过得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