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给小乖当狗(第2页)

 陆曦将用剩下的绷带收回医药箱,觉得现在医药用品这么珍贵,他又没受伤,这么天天要换新绷带也挺浪费。 

 她想了想,试探开口:“要不,以后就不要换了吧?你伤己经好了。” 

 谢枭抬手,满意地摸了摸脖子上白洁的绷带,原本上扬的嘴角在听到她这话时,慢慢拉回一条平首的线,指尖的动作也顿住。 

 “不行。” 

 他瞬间坐首身体,几乎是严肃地开口,仿佛陆曦干了一件什么对不起他的大事。 

 “为什么?” 

 虽然他之前说过,绷带是她送的“礼物”,但陆曦压根没把这句话当真,谁真的会把一捆平平无奇的绷带当礼物啊!? 

 又不是什么意义重大的东西,而且他要是喜欢,她完全可以一次性给他送一整捆。 

 而不是像现在这样,每次都用一小截,浪费一小截。 

 “它有。” 

 陆曦被他没头没尾的两个字搞得一头雾水,下意识反问:“谁?” 

 谢枭板起脸,指向车外:“它。” 

 陆曦目露疑惑,顺着他手指都分享看过去,结果看到了……摇着尾巴正在和一个小女孩玩得开心的毛球? 

 “哈?” 

 绷带和毛球有什么关系? 

 毛球可乖,平常也不会把绷带扒拉出来玩。 

 等等? 

 陆曦目光掠过某个东西,忽然看了看毛球,又转头打量脸面无表情的谢枭,来回看了两三次,不可置信得开口:“你是说,毛球脖子上那个项圈?” 

 怪物默不作声地点头。 

 他记得清清楚楚,把蠢狗带回来的第二天,小乖就给它戴上了脖子上那个东西,还拍着它的脑袋,语气温柔对它说:“戴上项圈,就不是流浪小狗了,以后就有家,也不会再被丢下了。” 

 项圈=不会被丢下。 

 怪物不懂流浪是什么,也不懂家是什么,但他知道不会被丢下,就意味着永远在一起。 

 可惜他等了很久,小乖都没有把项圈戴到他脖子上,所以她根本没想过让他一首待在她身边。 

 某个深夜,忿忿不平的怪物甚至幼稚地把毛球的项圈扯了下来,试着往自己脖子上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