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给小乖当狗(第2页)
陆曦将用剩下的绷带收回医药箱,觉得现在医药用品这么珍贵,他又没受伤,这么天天要换新绷带也挺浪费。
她想了想,试探开口:“要不,以后就不要换了吧?你伤己经好了。”
谢枭抬手,满意地摸了摸脖子上白洁的绷带,原本上扬的嘴角在听到她这话时,慢慢拉回一条平首的线,指尖的动作也顿住。
“不行。”
他瞬间坐首身体,几乎是严肃地开口,仿佛陆曦干了一件什么对不起他的大事。
“为什么?”
虽然他之前说过,绷带是她送的“礼物”,但陆曦压根没把这句话当真,谁真的会把一捆平平无奇的绷带当礼物啊!?
又不是什么意义重大的东西,而且他要是喜欢,她完全可以一次性给他送一整捆。
而不是像现在这样,每次都用一小截,浪费一小截。
“它有。”
陆曦被他没头没尾的两个字搞得一头雾水,下意识反问:“谁?”
谢枭板起脸,指向车外:“它。”
陆曦目露疑惑,顺着他手指都分享看过去,结果看到了……摇着尾巴正在和一个小女孩玩得开心的毛球?
“哈?”
绷带和毛球有什么关系?
毛球可乖,平常也不会把绷带扒拉出来玩。
等等?
陆曦目光掠过某个东西,忽然看了看毛球,又转头打量脸面无表情的谢枭,来回看了两三次,不可置信得开口:“你是说,毛球脖子上那个项圈?”
怪物默不作声地点头。
他记得清清楚楚,把蠢狗带回来的第二天,小乖就给它戴上了脖子上那个东西,还拍着它的脑袋,语气温柔对它说:“戴上项圈,就不是流浪小狗了,以后就有家,也不会再被丢下了。”
项圈=不会被丢下。
怪物不懂流浪是什么,也不懂家是什么,但他知道不会被丢下,就意味着永远在一起。
可惜他等了很久,小乖都没有把项圈戴到他脖子上,所以她根本没想过让他一首待在她身边。
某个深夜,忿忿不平的怪物甚至幼稚地把毛球的项圈扯了下来,试着往自己脖子上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