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6章 移民规模的扩大、法治和土地公有制(第2页)

 这可都是自己将来可以快速控制整个大明的资本啊! 

 目前整个台湾,是法治和土地公有制,两种制度并行的社会结构。 

 所谓法治就是以魔改《宪法》为基础的法治社会制度。 

 台湾的所有民众们平时都会学习汉字以及《宪法》。 

 台湾这边普及的汉字,都是陈平安整理过来的现代时空简化过来的汉字。 

 简化汉字笔画更加的简单通俗易懂易学,没学习过的农民也能很快掌握数百基础汉字。 

 会认字了之后就开始学习《宪法》,魔改过后的《宪法》,是台湾的根本大法,也是台湾行政管理的依据。 

 赵满仓结合台湾移民的真实情况,对陈平安魔改后的《宪法》进行了一系列的完善和补充。 

 陈平安仔细研究过赵满仓的完善和补充条款,如今魔改后的宪法己经是非常适合明末这个时代了。 

 台湾民众通过对《宪法》的学习,不仅让陈平安治下的民众更加的懂法,让人人都遵守法律,也能筛选到大量知法懂法的基层管理人才。 

 在《宪法》这个规则的约束下,无论是官员还是百姓,都能很好的履行自己的职责,和谐的生活在台湾这个新大陆上,这就是法治。 

 除了法治,最重要的第二个制度就是土地公有制了。 

 在台湾这个新大陆上,根据《宪法》规定,所有的土地都是公家的,也就是陈家军的。 

 土地不允许买卖,但允许你去种植,每家每户按照自己的能力去种地,能种多少你就去开荒多少。 

 开荒出来的土地还要去官方进行登记,只有登记过后的土地才会视为私有。 

 为了不让人盲目占有土地,这个私有土地也是有限制的,目前每个壮年劳动力名下最多可以有6亩私有土地,老年儿童名下,最多可以有4亩私有土地。 

 一个夫妻二人带两个孩子的家庭,名下最多只能有20亩土地。 

 这几乎就是在耕牛以及各种先进生产工具的帮助下,一个家庭劳动力的极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