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3章 刘昆治理种花部落(三)

 《种花法典》在婚姻方面的规定,着实有些奇特。搜索: 拉小书网  本文免费阅读 

 比如,男女成亲必须年满十六岁,否则不予办理。 

 刘昆考虑的是女人生育问题,女人的骨盆至少要到十六岁,才算基本发育完全了。 

 届时,她们生孩子的时候,也安全了很多。 

 那种十二、三岁就生娃的女人,死亡率实在太高了。 

 法典的初衷,是为了保障母亲和孩子的健康,降低新生儿的死亡率。 

 为了应对某些人纳妾,法典还专门规定了“小妾税”。 

 税额固定,数量惊人。 

 想娶小妾,行啊!先缴纳“小妾税”。 

 还要经过县、郡两级官府反复核定,才能娶上一房小妾。 

 这项规定,无疑是对那些试图通过纳妾来炫耀自己财富的人的一种限制。 

 如果再想娶第二房小妾,“小妾税”就要翻倍了,核实也越加严格。 

 以此类推,娶得越多,要缴纳的钱财就在上一次的基础上翻一倍。 

 这种制度设计,既体现了对女性的尊重和保护,也体现了对富人过度追求物质享受的限制和约束。 

 而且,小妾是上了该户户籍的人,地位略低于正室。 

 但待遇等同于正室,正室不得打骂她们,更不得把她们卖出去! 

 这一规定,和中原大汉朝廷治下小妾等同于货物那样,有着本质的区别。 

 这无疑是对小妾的一种保护,让她们在家庭中也能得到应有的尊重和待遇。 

 如果想纳妾,又不想缴纳高额的“小妾税”。 

 不去登记,以为就可以逃过一劫的想法,也是很难实现的。 

 《法典》规定,女人跟有家室的男人,只要生了孩子,就算是小妾。 

 这一规定,既体现了对小妾身份的认定,也体现了对孩子权益的保障。 

 种花部落之中,小妾所出的子女,其地位与正室嫡子相当,和嫡子一样能光明正大地继承家产。 

 这景象与中原庶出的子女往往被边缘化,没有任何继承权,没有获得家族培养的权利截然不同。 

 刘昆要的就是针对那些逃避“小妾税”的漏洞,而想出来的解决办法。 

 这关系到小妾和她们的孩子的终身利益,所以小妾和她们的孩子必定都会积极配合种花部落官方的。 

 纳了小妾却隐瞒不报的行为,都将面临法律的严惩。 

 刘昆深知,世间不乏大富大贵之人,他们有能力追求更多的情感和欲望。 

 如果简单粗暴地禁止他们纳妾,实在就太不人道了。 

 因此,他的“小妾税”,就是要让这些人量力而行。 

 既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又不失宽容与理解。 

 在种花部落,触犯法律的代价,是极其沉重的。 

 一旦有人触碰法律的红线,全家都失去了从政、从军的权利,只能沦落为普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