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侯拜相半颗西瓜

第79章 御史参我忤逆不孝(第2页)

 蓝天白云下,是一条静静流淌着的碧水河流,胡翊看到有人在河岸上钓鱼,买来两根鱼竿也和胡显坐着钓上了。

 这个时代的秦淮河上还没有花船,朱元璋定的律法森严,凡设宴船、歌船获利者,主犯处以绞刑,从犯流放三千里。

 若是敢在秦淮河行花船的,直接凌迟处死,且每日都有巡检司巡察漕运。

 二人坐着钓鱼,其实是为了谈心。

 胡翊就问道,“大哥可曾想过,成婚之后该如何度日?”

 胡显苦笑着说道,“这个九品的广积仓副使,月俸是5石米,我手下还有四名差役,俸禄要分给他们,成婚之后我实在是没什么指望。”

 朱元璋这时候定的规矩就是如此,俸禄发给上官,却并不都是上官一个人的,他手下的差役们都要从上官那里支取俸禄。

 胡显每个月5石米的薪俸,大概是600斤米粮,然后要五个人分。

 对于这种事,胡翊倒也清楚的很。

 洪武初年,这些薪俸勉强是够大家活着的,可是过去几年后引起通货膨胀,官员们就活不下去了。

 这个时候要么你贪一点,要么你就家徒四壁,再做一份辅业维持生计。

 可是大明的官员怎么能去做辅业呢?

 有些事就只能偷偷的去做,但是抓住了就算你倒霉。

 偏偏朱元璋是不懂经济的,而且十分厌恶商人和商业,又不考虑增加官员们的俸禄。

 这还是朱元璋开国之初,等到后面老朱发行“大明宝钞”,可以无限制印钱的时候,那就更加完蛋了!

 大明宝钞一直往下印,越印越膨胀。

 给官员们发俸禄,也改为发宝钞,最后导致的结果就是一开始1贯宝钞买一石米。

 后面5贯宝钞能买一石米。

 到了永乐年间,就要25贯宝钞才能买一石米。

 偏偏朱元璋给出的锚定等价,就是1贯宝钞=一石米粮,定死的。

 可想而知再过些年,给大哥发5贯宝钞,那这五个人怕是都得饿死。

 胡显唉声叹气的时候,胡翊已经想到后面大哥的出路了。

 他大概率只能贪污,以此来维持生计、供养底下的差役。

 那么被朱元璋抓住,贪1两银子杖七十,流放三千里充军。

 贪10两银子剥皮充草,家属连坐。

 《大诰》之中就有县丞贪污12两库银,凌迟处死,抄没家产,判其家人流放云南充军的记载。

 胡翊打了个冷颤,顿觉不寒而栗。

 胡翊就说道,“我成婚之后就要搬进公主府,家中倒是就腾出来给你们了,后面还要到太子的东宫任职。”

 说到此处,胡翊提到了正事,“我后面要在东宫做一些事,大哥是个老实人,就来帮着弟弟,我到时候跟太子调你过来帮手,咱们做些你喜欢做的事。”

 对于这个大哥,胡翊亏欠的太多。

 大哥又是个老实人,读的书少,真要是有一天迫于无奈,贪污了银两,那罪过可就大了。

 正好胡翊准备后面试验一些东西,需要些人手,与其多找几个外人,不如是把大哥调到自己手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