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6章 娘子,你这也太主动了吧(第2页)
这是源自于人性深处的恶!
圣人也无法避免!
徐达是这样打算的,一旦自己真的和这群功臣子弟发生冲突,那这种‘政治竖敌’就完成了,因为这些功臣弟子未来终究是会继承他们父辈的爵位的,可他们却与自己为敌,那不就相当于与徐达为敌?
徐达家族,就算威望再高,可这群功臣子弟未来成为一个个公侯后,却和叶煊这个徐达的女婿不和,那徐达又能有什么用?
一个人就算再能耐,失去了群体的帮助,也是做不成大事的。
“魏国公此举倒是蛮对的,我并未想到这一点。”
“不过,其实今日若是换成那些大族的人,必然会与我产生争吵,甚至骂我都说不定呢。”
叶煊笑了笑道。
闻言,徐妙锦看了叶煊一眼,那灵动的双眸眨着眼睛,宛若月牙般美丽:“那你还不得给他们说哭?”
“我怎是那般凶残的人。”叶煊摇了摇头。
简单的聊天。
两人也渐渐没有那么生疏了。
感情,还是需要培养的。
叶煊并不想像这个时代的婚姻那般,根本没有任何感情铺垫,就草草的在一起,那样感觉人生就仿佛失去了一段东西。
不过,他们两个倒也没有聊多久,家宴已经开始了。
至于李景隆等人,这个时候也离开了,他们是受徐辉祖的邀请过来的,谈天说地,至于家宴他们自然不适合参加。
徐府,正堂。
徐达的家宴,人倒并不是很多。′咸,鱼+墈·书+ \毋^错.内!容?
魏国公徐达,以及他的正妻谢氏。
谢氏仪态端庄,显得慈祥,姣好的面容上带着和善之意,能看出来年轻时也是个美人,不然徐妙云、徐妙锦也不可能这般漂亮。
叶煊走进屋内,对着徐达和谢氏先后行礼,他知道这谢氏出身并不一般,其是谢再兴次女,谢再兴原为朱元璋部将,后叛投张士诚,但因谢氏已嫁徐达,未被株连。谢氏为徐达嫡妻。
至于徐达的妾室。
叶煊还真的没发现有,据闻徐达“恭俭无绯”,从未置侧室,子女均为谢氏所出。
这绝对是这个时代的好男人了。
都说老朱爱马皇后,那也没耽误老朱纳妾啊。
老朱临死前的那几年,还生了个小女儿呢。
除了徐达和谢氏外,就是徐达的三个儿子了,长子徐辉祖、次子徐膺绪、三子徐增寿。
然后就是徐达的四个女儿。
徐达可不仅仅只有徐妙云、徐妙锦两个女儿,而是四个。
大女儿徐妙云,嫁予燕王朱棣。
二女儿徐妙清。
三女儿徐妙锦。
四女儿徐妙玉。
这里叶煊所知道的,除了仅徐妙锦在历史上留下姓名外,其他三女均未曾留下自身性命的,徐妙锦之所以留下姓名的原因是《明史·徐达传》附注及《罪惟录》中记载过,徐妙锦拒嫁朱棣,终身未嫁,因此留下姓名。
而历史上徐达的这四个女儿,三个女儿未来全部嫁给了老朱的儿子,二女儿徐妙清未来会嫁给代王朱桂、四女儿徐妙玉会嫁给安王朱楹。
三个儿子,四个女儿。
徐家可谓人丁兴旺。
然后就是燕王朱棣这个大女婿,以及叶煊这个未来的三女婿了。
总共十一个人。
叶煊原本以为,徐达这场家宴,会随便准备些饭菜的,毕竟徐达都低调成这个样子了,但未曾想到,这菜肴还挺不错的。
比如水晶脍,这是用太湖银鱼、琼脂、冬笋丝所制,形意为银鱼通体晶莹,喻“清白传家”;琼脂凝如冰玉,暗合“冰壶秋月”。
还有琥珀鸽蛋,是用鸽蛋以高汤煨熟,外裹糖色琥珀衣,缀火腿末。
再比如胭脂鹅脯,鹅胸肉用红曲米腌制后蒸熟,切片如胭脂云霞。
这道菜,源自南宋《山家清供》,叶煊知晓在明朝洪武时期,这道菜就已经被上流阶层视为雅馔。
而最让叶煊意外的,就是其中的一道看似简单,实际上不凡的菜了。
那就是...
烧鹅!
是的,他看到烧鹅了。
历史上就记载,徐达很喜欢吃烧鹅。
果然如此。
据闻,朱元璋是真的赐给徐达过烧鹅的,但绝对不是想让徐达吃完烧鹅后,因背病而死,而是暗喻“君臣一心”。
鹅字拆解为“我”“鸟”,表谦卑忠贞。
“叶煊,不用拘束,该吃吃,该喝喝。”
徐达满面红光,能看出来今日的心情很不错,大口夹着菜,更是倒了一二壶烈酒,燕王朱棣这个大女婿,方才还闷闷不乐呢,特别是刚才众少年少女吟诗的时候,这个家伙一句话都没有说,可这个时候却笑呵呵的给徐达敬酒。
“叶煊,可胜酒力?”
可能是因为场合的原因,也可能是叶煊已经来参加今日的家宴了,就已经是一家人了,朱棣对于叶煊的称呼都改了。
直呼其名,有的时候不礼貌,可有的时候又是关系不错的象征。
“很少喝酒,但今日自然要多喝些。”
叶煊来到这个时代就没喝过酒,不清楚自己的酒量在哪里,但这个时候该喝就喝,可不能因为自己不能喝酒,就推三阻四。
“喝一两杯就可以了,酒这东西,容易误事。”
徐达缓声音道,随即举起杯盏,叶煊见状也立刻举起,他这老丈人还真体贴啊。
在座的徐达的三个儿子,燕王朱棣、叶煊,纷纷举起杯盏,六个老少爷们共饮,一时间气氛热了几分。
大家聊的,也就是家常话。
并没有涉及到什么。
这个时候,徐达倒是提起了一件事情:“等你身上的案子结束了,我就请示陛下,把这婚事给定了,找个吉利的日子,让妙锦搬过去。”
“本
来我想着,等出征漠北之后在回来的,但想了想,还是算了,早些看到你们成亲,我不又能喝道一次喜酒了吗?哈哈哈...”
闻言,叶煊点了点头。
他现在身上的案子,就剩下矿洞坍塌案件了,明日定然能够了解,等这案子结束,一条鞭法也就顺利推行了。
有着姚广孝的帮助,他倒是能省下来很多力气。
至于徐妙锦搬到他那里去。
这倒是个麻烦事情,他家可就一套房子,别看他在官场上混得如鱼得水的,可这俸禄低得很,若非吃喝都在宫里,他的俸禄估计就够每天吃饭呢。
不过时间也来得及,母亲那边的白糖已经制造成功了,明天或者后天和老朱商量商量白糖的事情,很快自己就有钱了。
现在,他和徐妙锦仅仅是老朱定下了婚事而已。
他‘叶家’还没有彻底订婚呢。
订婚后,才举行婚事。
在然后,徐妙锦才能搬到他家里去,这一系列流程不少,而趁着这段时间,随着白糖的销售,他估计赚一套房子的钱应该可以。
这京城,寸土寸金,估计购买个差不多的院子,还不便宜呢。
“岳父,定当旗开得胜!”
朱棣豪迈的声音忽然响起,又敬了徐达一杯,叶煊见状也跟着举起杯盏,他发现自己的酒量还可以,到现在依旧很清醒,说话也很流利。
“哈哈,有着叶煊的各种方法,我岂能不胜?”徐达咕噜噜大口痛饮下这杯酒,只感到身体清爽,然后下一刻,他忽然脸色一变。
紧接着露出痛苦之色。
他强忍着没有叫出声来,可额头上的虚汗,却显现出此时徐达到底有多痛。
“又犯病了?”谢氏放下碗筷,脸上带着担忧之色,立刻起身离开,看样子是给徐达去拿止痛药物了,徐辉祖,徐妙云,徐妙锦这些徐达的子女们,更是脸上露出心痛之色,他们知道这是父亲的背病犯了。
“家里有蜂蜜吗?还有纱布。”
“用纱布包裹蜂蜜,加热,敷到背部。”
叶煊脸色微顿,若非他很忙碌的话,可能早就开始给徐达治病了吧,不过徐达这病能治是能治,就是不好治啊。
这里的人,都知道叶煊治好了皇太孙的天花病,更是连马皇后的肺痨病也能治,自然没人怀疑叶煊的医术,徐辉祖立刻起身。
这个时候,燕王朱棣道:
“叶煊,不知岳父这背病,是否能治?”
“能。”叶煊给出肯定的答复。
徐达所患的背部疾病名为“背疽”,这是背部严重化脓性感染的统称。
中医方面,背疽也被称为“发背”或“搭背”。
其是因为背部蜂窝组织炎或痈,属于细菌性深层软组织感染,严重时可引发败血症。
徐达这病,并非是突然产生的,他这一生征战频繁,长期披甲骑马导致背部皮肤反复摩擦、汗液积聚,滋生细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