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这一次被收割的大韭菜有朱允炆一份!
回到皇宫后,父子二人又开始了忙碌。-山!叶\屋` *更¨新-醉¨哙_
一直忙活到夜色逐渐深了,朱元璋才打了一个哈欠,伸了一个懒腰:
“行了行了,今天就到这儿吧,不要再忙活了,大明上上下下都是事情,一时间也忙不过来,你还是赶紧回去休息吧,虽然是太子,但也不能把自己的女人都忘了啊?你都多少天没回东宫休息了,这几日一直都在内阁忙。”
听到这话,朱标不由得幽幽一叹。
唉。
如果可以的话,他真的很想回去,可是每次回去,他都觉得自己在面对的根本不是自己的妻子,而是一个木头制成的菩萨。
这菩萨可能看上去慈眉善目,但朱标却始终觉得自己看不到她的心。
当然了,这话肯定不会对朱元璋说。
朱标一边替朱元璋斟茶,一边忍不住摇头苦笑,把话题扯开:
“父皇,儿臣和李明可不是一类人,您可别把我当李明了,我可没他那么好色,前脚刚捐了百万两银子,后脚就惦记着西域女奴,好色到这般地步,儿臣也实在是无话可说了……”
朱元璋接过茶盏,指尖摩挲着杯沿,目光深远:
“你以为他真的是好色吗?”
他顿了顿,回想到当初李明说起来那些色目女奴时候,那一脸的猥琐,他的嘴角就忍不住微微抽动:
“好吧,好像……确实可能有这个原因……那小子见了美人就走不动道的德行,咱可是亲眼见过的。”
说着,他自己也忍不住嗤笑一声。
但很快,朱元璋的神色又肃然起来:
“不过嘛,今天这一次倒不是他小子好色,亦或者说,他的好色,倒更像是他自己的一个借口!”
眼看话题扯开了,朱标赶紧追问:
“父皇这话还挺有机锋,您到底是什么意思?”
朱元璋冷哼一声:
“还能是什么意思?你呀,别在我这儿装傻,难道你看不出来吗?这小子贪财归贪财,懒惰归懒惰,可遇到大事从不含糊。今日这笔银子,他若真揣进兜里,于情于理都可以,毕竟这一次,可是他用沙子炼制的这些东西,骗了那些大傻子,可他偏偏……”
他声音渐低,眼底闪过一丝感慨:
“尤其是他的那副眼神啊,咱这一辈子也算是见过不少人了,也算是看过不少双眼睛了,可是像他那双眼睛一样那么真诚的,还真没有……所以,他说是报国,咱信!这份情,咱们得记下。”
朱标若有所思地点头:
“不过父皇,咱们记下了,好像也没有啥好封赏的东西了,您看,他不做官,虽然贪小钱,却对于大钱不怎么在乎,至于好色……咱们实在是不方便真的明旨赏他女人吧?”
“哼。”
朱元璋冷哼一声:
“我赏他女人那肯定是不合适的,但是张老爷给他女人,又是一回事了....特娘的,色目人,黑珍珠,高的矮的瘦的...嗯,不要肥的,也不知道,他到底是怎么保持精力的....”
要不,下次问问他有没有强健自身的秘方?
一说到钱,再想到刚刚入账的这百万两银子,朱元璋的心情又好了起来。+e¨z-暁.说+蛧/ -追?罪-薪′彰+劫*
可惜这是一锤子买卖,只能割一次韭菜,要是割多了,琉璃也就不值钱了。
当然了,跟李明这小子弄出来的琉璃也没办法比了……
那玩意可是真漂亮啊……
他眯起眼睛,得意地捋了捋胡须:
“虽然说这一次拍卖会咱对于那些富豪们一掷千金很生气,可是咱也不得不说,让这些人傻钱多的狗大户为了这点屁沙子一掷千金,咱心里也挺爽的!那些豪商大户抢破头买的东西,在咱们眼里其实一分钱都不值啊,。”
朱标也忍不住点头:
“是啊父皇,而且,我现在也终于明白,为什么李明这么喜欢金银和铜钱了,之前的时候咱们送给他的那些东西,无论是扇子也好,还是玉佩也好,他总没有像是喜欢金银那样那么喜欢,我之前总觉得这个小子不识货,现在看来,恐怕他早就明白这些所有的东西,无非是因为众人追捧,所以才能够价值千金,实际上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