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第三十六章 征服的条件(第2页)
回答他的只是厅中疯狂尖叫的众人,这个好客的主人原来只是个逃窜地危险分子。
金易在黑暗中露出了笑脸,他隔了谢礼一道墙,但在他出声之后,便举动扳机朝里边发射了一串子弹,透过铁皮船体,然后旋转着,穿透过一个保镖地身体,划破了谢礼的喉咙,人质对他而言,实在不重要,如果看重人质地话,反而会被人缚住手脚。
枪声开始密集的响起,金易的耳朵灵敏程度现在并不比一只猫要来得小,迅速躲回掩体,紧接着,他的枪膛开始倾泻子弹,在厅中的乘客不住奔跑躲避那些临时前想靠杀人质威胁特工的疯狂劫犯,但除了一个比较倒霉,屁股中了三枪外,其他在里边的恐怖分子死绝前,除了比较狼狈点,其他都还好。
拖着抢过来的枪,金易再一次仔细检查了这只轮船,最后将易凤白的保镖顺便击伤了,他不认为身为保镖能够容忍自己的雇主和一个酒醉的男子呆几个小时是个很好的行为。
果然,在搜身的时候,里边就有了两个无线窃听器,不过有也没用,反正又落到了自己的手里!
“活该你们听了一场春宫戏!”金易微笑对他们说着,一刀刀的戳死了两人。
而等易凤白醒来的时候,已经是一个多小时之后,她只是发现身体有些冷,因为被海风吹拂着,在马达声中往海岸靠近。
开快艇的人她相信以后的一辈子都不会忘记那副充满奇特魅力的脸庞,那个魁梧的背影给自己带来的是一种奇怪而且复杂的情感。
“你的家住在哪里?我送你回去!”金易开口道,那股邪恶的味道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换上的是非常平和的口气。
“你这恶魔!”易凤白抓起快艇上的一个不知名物体扔向了自己,金易手在背后接住,好笑道:“恶魔已经披上人皮了,信不信我以后一百年都可以不瞧你一眼?”
易凤白胸膛不住起伏着,身上除了单薄的睡衣外,却是一件由着男人汗水味的外套,甚至外套的口袋里边的手枪还有些微热。
“就不怕我开枪杀了你?”易凤白突然道。
“我从来都喜欢将背影留给自己的女人,你也不例外!”金易的声音有些好笑。
易凤白这次看了下手枪,里边满满的子弹,但在瞄准了金易之后,思绪开始起伏不停起来,如果换了没有和金易发生如此荒谬但真实的艳事,以她在商场多年的打拼,肯定会毫不犹豫的开枪。
但现在,这种情感却复杂起来,刚才刚才的威风还是莫大的阴影笼罩在易凤白的心头,而更危险的情绪是,她似乎心里有一个声音在说着不舍。
“为什么?”易凤白终于问了这句话,她不认为金易这个穷凶极恶的人会好心的给自己一把枪拿来干掉他,心里的怀疑一直在左右摇摆,他这样做的目的是什么?就凭一次床第之欢,或者凭仗他莫名其妙的王八之气,就像让自己甘心臣服,柔柔顺顺做他最可爱的女奴?开玩笑,她易凤白周旋于各种场所多年,勾心斗角的事情数不胜数,怎么可能会被这样的计谋骗得上当,但是自己明白的,这个人也不会不明白,那他这样做真的是为了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