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8章今天的事你可要长个记性(第2页)

 “那行!就按你说的4000块钱,我赔给你!不过我没带那么多的现金,现在打电话让人送来。 

 另外你收了钱之后,必须写一个收据给我,要是假的,我起诉你!” 

 见周围的人没人出来帮她鉴定,女人就对摊主说道。 

 “没问题,我可以给你写收据。” 

 老板同意后,她就拿出手机打起了电话。*零^点-墈+书· !哽?歆·罪\全~ 

 “看来到这里逛,不能随便带小孩过来!” 

 知道了情况,站在常顺侧前方大概两米远的一名40岁左右的男人说道。 

 “是啊!特别是孩子吃冰淇淋或者辣条这类东西的时候!不能逛字画摊位!” 

 这人身旁的另外一人,年龄与其相仿,应该是他的同伴,跟着说道。 

 “除了小孩,宠物最好也不要带进来,不然因为一些原因,把别人摊位上的瓷器、玉石弄翻几个,损失肯定更大!” 

 听到二人谈话,又有人说道。 

 “说的有道理!逛这样的地方,要小心再小心,该想到的或者该注意的,一定要注意。” 

 ………… 

 “小峰,今天的事你可要长个记性,以后不论是在这里或者在其它地方逛,逛着的时候都不要吃东西。 

 另外要小心谨慎,千万不要把别人的东西弄坏了。” 

 女人打完电话,又对她身旁八九岁年龄的小男孩说道。 

 或许是知道自己闯祸,这小孩一首不言语,低着头,不看周围的人。 

 这时30多岁的女人跟他说话,他也只是点了点头。 

 女人的脾气还算好,没有下手打人。 

 要是有的人,不分青红皂白,先下手打了再说,不管孩子是不是不小心。 

 但这种情况,不打人是对的。 

 毕竟小孩肯定不会故意把辣条扔到别人的画上。 

 事情发生了,就该坦然面对、接受。 

 当然,其它时候,打不打还是要看具体情况。 

 有时十句好话,抵不上一耳刮子! 

 “妈妈!真要赔别人4000块钱吗?” 

 又过了片刻,小孩问女人道。 

 到了八九岁的年龄,己经懂事了。 

 “你说呢?不赔人家会让你走吗? 

 这画买回去,以后挂在家里,你每天都看上一遍,记得凡事都要多思考,做事小心谨慎。” 

 “我会的!以后我好好学习,等长大了,我把钱赚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