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谁欣赏我的饭,我就做给谁吃。”(第3页)

 “姜依——” 

 看着远去的车子,陆云骁鞋尖狠狠踹了下地面。 

 “陆副团长,你回去吧。”大嫂也不想留他。 

 “我跟苏婉清是清白的。” 

 大嫂摇头,“我和姜家人都知道依依以前是多么喜欢你,但现在她决定跟你离婚,可见你伤她有多深。如果真是清白,为什么会走到这一步,你是不是要检讨一下。” 

 陆云骁一震! 

 这边,姜依有点后悔没带上大嫂,一个失婚女人带着孩子一起去别的男人家里,有点奇怪,但回去又怕遇到陆云骁,只好硬着头皮上。 

 既然要请人吃饭,当然得买菜,于是又让潘强绕去农贸市场。 

 “聂总喜欢吃什么?” 

 这人嘴那么刁,不好伺候。 

 “我还真没留意。”应该说,没法留意,粲哥吃饭,口味比古代帝王还难琢磨,没见他对什么特别爱好。 

 忽然,潘强想到什么,“哦,他对豉汁排骨好像情有独钟。” 

 “豉汁排骨?那不是很家常的一道菜吗?”这道家常菜其实源于川菜,经过广式改良,才成为一道名菜,越人几乎没人不会做。 

 姜依小时候就会了。 

 潘强说:“他妈妈是穗城人,应该常给他做吧。但我只是猜的,你当我没说过。” 

 姜依被勾出一点好奇,想问他父母的事,又感觉有点越界了,于是没问。 

 云城就这么点大,没一会就到了。 

 聂粲的房子是一栋两层的小楼,听大哥说是跟当地人买的,应该是自建房,崭新的,院子里绿化很不错。 

 里面确实比大哥家大些(主要是人少),温馨简洁的装修风格,客厅一套皮沙发,对面是整面柜子,中间一台大约25寸东芝彩电。 

 妥妥的富人阶级啊。 

 想当初他们家一台18寸黑白电视,已经羡慕死邻里了。 

 刚进门,一条体型硕大的金毛犬从二楼跑下来,金色的毛发油光水亮,大大的耳朵耷拉着,“汪汪”朝他们吠。 

 小朋友天生喜欢狗,小果实上去就要摸。 

 姜依小时候被狗咬过,裤子,有心理阴影,想要拉住他,上面传来一声轻斥:“公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