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3章 盗户、某乙(第3页)

 

到了一座大宅院,他们拿出软梯,争着翻墙进去。因为乙是外地人,不熟悉路径,就让他埋伏在墙外,负责传递财物、看守包裹。不一会儿,墙上扔下一个包裹;又过一会儿,吊下一个箱子。乙搬起箱子感觉有重物,就撬开箱子,伸手一摸,把里面沉的东西全塞进自己袋子,扛起来就跑,一路直接回了家。

 

从此他盖高楼、买良田,还花钱给儿子捐了个功名。县令居然给他家大门题匾叫“善士”(好人)。后来强盗团伙东窗事发,其他人全被抓了,只有乙没在贼窝里留真名,官府查不到他,这才逃过一劫。事情过去很久,乙喝醉后还时不时自己讲起这段经历。

 

大盗变捕快,以暴制暴

 

曹州有个大盗某甲,抢到一大笔钱后回家,心安理得地睡觉。夜里两三个小盗翻墙进来,抓住他逼他交银子。某甲不给,结果被鞭打、火烧,受尽酷刑,直到交出所有钱财才被放走。事后某甲跟人说:“我以前不知道炮烙之刑这么疼!”从此痛恨盗贼,主动去当捕快,把本地的盗贼几乎抓光了。后来抓到过去的同伙,他也用当年自己受过的酷刑来折磨他们。

 

蒲松龄的暗讽

 

第一个故事里,小偷靠偷贼赃发家,反而被官府表彰为“善士”,简直是莫大的讽刺;第二个故事中,大盗被小盗折磨后,转身用同样的手段对付同类,人性的复杂和世道的荒诞,全在这些“黑吃黑”的故事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