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4章 本该在监狱的人却不在

张辉:“不仅如此,在看守所的大半年间,这个袁连放有事没事就找我的茬,来打我,并多次要求我在法庭上承认杀人的事实。”

 “最后,袁连放竟然直接和看守所的干警表示,他曾听见我对杀人经过的侃侃而谈。”

 至于被关在另一间仓的张高平,也同样经历了类似的遭遇,甚至袁连放直接写好了一份认罪书,让他重新抄写一遍。

 就这样,这些被强迫的口供以及狱友的指证材料,成为了法院宣判张氏叔侄罪行的直接证据。

 江乐皱着眉头,心里在思考着,这个袁连放为什么能够在看守所待了大半年?

 ......

 问:对于这样的判决结果,你当时有什么感受?

 张高平答:我没有伤心,我只是感觉到气愤,非常的气愤!但我当时没有哭,我还是不认为我要坐牢。

 问:可以问问你当时的希望在哪里吗?

 答:有三个地方,第一个是王冬手指甲缝内的dnA并不是我们两人的,第二个是认罪书是牢头狱霸逼迫我们写下来的,第三个是我们当时放下王冬后直接前往沪市,根本没有作案时间。

 “只要他们查出来有一项真是我们做的,就算法院判我死刑,我也不会喊一句冤枉。”

 所以一审判决后,叔侄两人第一时间提出了上诉,并在法庭上说出了这三点,表示自己两人是被屈打成招的。

 但因为法院和检察院这边没有任何的证据能够表明两人是被冤枉的,如果一定要证明这两人是被冤枉的,那么就要推翻之前的一切,寻找新的证据。

 但遗憾的是,并没有寻找到。

 所以浙省高院最终判决,酌情考虑了一下,判处张辉死缓,判处张高平有期徒刑15年。

 面对这样的终审结果,叔侄两人难以接受。

 但要明白一件事情,在司法实践过程中,终审后想要再上诉,基本上难如登天。

 入狱后的张氏叔侄,无时无刻都在想,如何为自己自证清白,但时间一天天过去,在监狱里面的他们压根就没有办法,只能一封接一封的上诉信交给狱警,但全都石沉大海。

 三年前,他们转来新省监狱的时候,已经坐牢七年的他们彻底认命了,再也没有其他举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