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之后不过冮东

第286章 该还债了

去年年中,办理原先的劳司煤矿转让手续的时候,在刘副局长的指示下,矿务局财务处和翔龙煤业签定了剩余的转让款,半年支付百分之三十三,一年半之内,分三次付清的分期付款协议。

 这种付款方式,大大突破了竞标时,要求转让款在完成产权变更登记后,十个工作日内必须全部付清的规定,按说已经够优惠的了,但由于转让价格太高,自身的造血能力严重不足,还是给翔龙煤业带来了很大的压力。

 去年年底,为了筹集第一笔分期付款的资金,在刘副局长的关照下,翔龙煤业用建筑物和采矿权做抵押,在工商银行贷了五百万元。

 按当时的资产评估报告,向工行申请的贷款额度,完全能做到一千万以上,但老马说,五百万在账上躺半年,要多付六十多万利息,快赶上全矿半年的利润总额了,不想一次性贷那么多钱。

 在老马看来,有刘副局长协调,第二第三笔转让款,财务处肯定不会催得太急,为了少付些贷款利息,打算能拖则拖,实在拖不下去了,想办法先给上一两百万意思意思,肯定能蒙混过关。

 用拖延转让款的支付时间,等待煤价上涨后再还账,本就是刘副局长的初衷,不然他和老马两人把家底抖落干净,最多不过才凑出了五六百万现金,凭啥敢对劳司矿出价三千多万。

 要不是邢清明的意外搅局,打乱了刘副局长的计划,他的方案说不定还真能成功落地,用不到转让价格五分之一的实际出资,就能把劳司煤矿收入囊中。

 问题在于更名后的翔龙煤业,我林子龙才是第一大股东,是实际控制人,剩余的一半转让款,需要我来偿还。

 因为有自己的利益在里面,刘副局长对翔龙煤业的态度,虽然没有变脸,但肯定不会像自己是幕后老板,是真正的所有权人时那么积极,在需要他出面的时候,总是在推三阻四,不愿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