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之后不过冮东

第20章 坚决不撤离(第2页)

 看着小韩拙劣的独角戏,我强忍腹诽问他,你们把我丢在这里算怎么回事,总得安排个人给我送饭吧。 

 小韩把那个失而复得的公文包夹在腋下,头也不回地走了,走到门口处给我撂了一句话:“想吃饭,自己去楼下餐厅报房间号。” 

 小韩这一去便没了踪影,我独自在古城宾馆住了七八天,期间没见到过一个检察院的人。 

 事实上我恢复了自由,想去哪,想干啥都没问题,拍拍屁股回家也不会有人拦。 

 估计冯同勤他们打的就是这个如意算盘。 

 兴师动众,劳民伤财折腾了这么长时间,合法的,非法的,所有能用得上的手段用了个遍,却没有找到林子龙任何违法犯罪的证据,案子办不下去了。 

 检察院骑虎难下,又死鸭子嘴硬,不想给我说明情况,更不想给我道歉,于是便把我扔在宾馆里不管了。 

 在冯同勤那些人看来,失去了一个多月的人身自由,精神被蹂躏折磨了那么长时间,林子龙即使不感谢检察机关放了自已一马,也会珍惜当下来之不易的机会,脱离了被监管限制的环境后,会不声不哈地自行离去,回到自己想去的地方。 

 这种没有台阶可下,强行给自己找台阶的卑鄙手段,古城检察院一定没少用过,使用起来特别熟稔。 

 冯同勤知道林子龙不好对付,为了能顺利把我吓走,特意伪造了对我的《立案决定书》,给自己的不要脸行为加了一道保险。 

 不!不!应该是炮制,不是伪造。 

 公文用的是检察院的文头,落款处“古城县人民检察院”的印章肯定不是私刻的。 

 眼前的形势很明朗,只要我愿意,随时可以离开古城宾馆回家,肯定不会有障碍,而且确信检察院不会再找自己的麻烦。 

 如果这么不清不白地走了,自己身上的污点这辈子就别想有洗清的机会,无论走到什么地方,都会被人指指点点。 

 没有人会相信一个半夜三更,月黑人静时分,被检察干警从被窝里拎出来,被塞进警笛狂鸣,警灯爆闪的警车里带走的人,会是一个遵纪守法,没有干过任何坏事的好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