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慕然,她是哪家小姐?(第2页)

 这个卫铮说实话长得也还可以,称得上眉清目秀了。 

 就是身材有些瘦弱,而且五尺三寸(一米六)左右的身高,着实有些矮小了,陈淑仪都能比他高个两寸! 

 (一寸按三厘米算,一尺三十厘米,本文以后不再特意标注。) 

 不说跟白昭这个人形魅魔男狐狸精比了,姜鸿君都比他高大帅气! 

 而且这哥们儿着实有点没眼色了,旁边几个长安的才子都知道姜鸿君惦记着陈淑仪,这哥们儿却总是言语中有意无意的撩拨陈淑仪! 

 姜鸿君虽然心里恨不得立马宰了卫铮,可是这人目前还有点用,用完再宰了也不迟! 

 最不济还可以卖到别国去,反正一个穷苦人家的孩子而已,虽然有点才名,但是失踪了也不会有什么大人物去追究。 

 听说天狼国的女人最喜欢这种细皮嫩肉的文弱书生了………… 

 卫铮还以为姜鸿君请他赴宴,又请陈淑仪过来,还以为是姜鸿君在撮合二人! 

 在卫铮眼里,陈淑仪是喜欢自己的。 

 两人第一次见面,是小时候的陈淑仪和柳秀荷回柳家。 

 柳家和陆心柔的陆家,以及秦媚的秦家都在江南道的苏州。 

 江南自古便是富庶之地,苏州更是人杰地灵。 

 可是卫铮却只是一个贫苦人家的孩子。 

 他总想着荣华富贵,深深愤懑命运的不公,抱怨自己投胎到了这样一个家庭中。 

 有天一次偶然的机会,年幼的两人在一处湖边遇到。 

 卫铮和自己爹娘吵架,抱怨他们无财无权,还说自己就不应该出生在这样的家庭里!然后就离家出走了。 

 一个十岁的孩子,身无分文,在苏州城又举目无亲,只能在湖边饿得肚子咕咕叫。 

 可他又抹不下面子回家,结果正好碰到了跟着侍女游湖的陈淑仪! 

 卫铮第一眼见到陈淑仪就被这个温柔精致的小女孩儿迷住了。 

 “她真好看,穿的衣服真精致,八成是谁家的千金大小姐!要是能讨到这样的女孩子做娘子,那这辈子都不用愁了啊!” 

 陈淑仪见他可怜,就让随身侍女给了他一两银子,让他自去买点吃的。 

 然后便扭头走了。 

 后来两人在卫铮的努力下,又见过几次,可陈淑仪基本没和他说过几句话。 

 对他有好感之类的更是无稽之谈! 

 她只是见这个比她大几岁的小男孩儿有点可怜,而且两人着实有点缘分,巧遇好几次,就跟他说了几句话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