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职业素养(第3页)

 陈国庆不再过多讨论这个问题,转而继续说:

 “但是,易中海似乎忘记了,何雨水已经在公众和官方(派出所和街道办)的见证下与何雨柱断绝了关系。”

 许大茂疑惑地说:“不对呀,既然是断绝关系了,为什么还要把何雨柱赶出去?这毕竟是何家的房子!”

 陈国庆解释道:

 “何雨水也姓何,依然是何家人,并没有与父亲何大清断绝关系。

 况且房子是何大清买的,和傻柱没有关系。

 如今何大清将房子给了何雨水,那房子自然归何雨水所有。”

 阎埠贵问道:

 “法律真是这么规定的吗?”

 陈国庆肯定地点点头:

 “是的,法律就是这样规定的,因为男女平等,无论是儿子还是女儿都有赡养父母的责任。

 传统观念中的‘养儿防老’并不能抹杀女儿的赡养义务。

 毕竟我们从小养大的人有义务回报我们的养育之恩,这是一个公平的道理。

 因此,房子过户给何雨水,合情合法,很多人都可能以为嫁出去的女儿就像泼出去的水一样与娘家毫无瓜葛,但这在法律上是错误的认知。”

 阎埠贵和许大茂不约而同地点点头:“确实,古往今来都是这个理。”

 陈国庆解释说,古代的婚姻讲究三媒六聘、十里红妆,这些礼节背后实际上是卖女儿的价格。

 现在要娶一个媳妇所需的彩礼,在农村里五块、十块已经是高价位,最多不过二十块;而城里略高一些,一般在五十到一百之间。

 想想看,秦淮茹自己工作三五个月就能赚回这一百块钱了,这难道够支付人家养育姑娘的费用吗?怎么能随便就说嫁出去的女儿就像泼出去的水呢?

 阎埠贵附和道:“没错,道理是这样没错,但大家一直以来就是这样处理的。”

 陈国庆接下去说:“正因为如此,国家才会出台相关规定去管理这些问题。

 像什么寡妇改嫁这样的习俗需要通过法律进行规管,了解相关政策是非常必要的,这里是帝都,是首善之区。

 并不是每个人觉得正确的事情就是合理的,正因有些传统在今天看来已变成陋习、不宜提倡,才有了国家的法律法规来进行行为上的约束。”

 作为宣传科的一名放映员,许大茂对陈国庆的话深感赞同,并感叹地说:“你所说的非常有道理,我之前没想到你虽年轻竟懂得如此多的道理啊!”

 陈国庆表示这是因为他的职业素养。

 “警察是我的职业,我必须清楚什么是违法行为以便有效打击犯罪。

 若我自己都不明白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的话,又如何能胜任这份工作?”

 听后,阎埠贵也跟着感叹,“原来是这么一回事!”

 这时,中院内也听到了他们对话内容的秦淮茹走了出来,面带笑容向陈国庆打招呼说:“小陈你回来了,对不起我不是有意 你们交谈内容。”

 陈国庆知道如果他是贾家的一员,那么秦淮茹或许会是位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