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混子生活有被无患

第110章 人情往来(第2页)

 陆家虽然有钱,不会挨冻,但是穿得厚啊,里面好几层不说,外面长袍,大氅这些皮裘加起来也不少,关键重量不轻,还不能靠火炉太近。

 穿上薛玖送来的三件套,里面只有一件单衣,一条裤子,配合三件套,身上不但暖和,还轻了不少,关键还贴身。尤其是高领毛衣,把整个人都包裹起来,都不需要围脖,没有一处透风的地方。

 穿得少了,活动也方便,陆德明高兴的在屋里走了两圈,乐得能看见剩下不多的后槽牙。

 “这太好了,出门穿一件长袍就可以!”陆德明摸摸身上说道。

 “阿耶,真的很暖和吗?”陆敦信关心的问道。

 “嗯嗯,很暖和,你看看这针线多密,又这么厚实,怎么可能不暖和。”陆德明指着衣兜说道。

 对开襟的外套,一边一个衣兜,陆德明无师自通的把手揣进兜里。

 “嗯嗯,确实厚实!”陆敦信扶着陆德明,点点头道。

 “里面这件衣服,好像是羊毛织出来的?”陆德明看着衣袖说道。

 “是的。”

 “这是羊毛织的?咦!还真是啊。”陆敦信凑近仔细看了看,又用力嗅了嗅道。

 “你觉得我老眼昏花,是不是羊毛都看不出来。”陆德明瞪了一眼儿子道。

 “没有,没有,是我没有看出来。”

 “这礼有些贵啊!”陆德明感叹道。

 在陆德明看来,用羊毛做成衣服,这可比胡人的羊毛毛毯还要麻烦,价值肯定比毛毯高。

 按照他的理解,这羊毛和皮子一样,先要好好销制,把味道去掉,然后才慢慢编制,这消耗的材料和工时可不少。

 陆德明当然不知道,羊毛和皮子不一样,皮子销制需要反复的去脂,刀刮;而羊毛只需要用碱水泡着,用长棍子搅拌,然后清洗过滤,就能去掉油脂异味。

 纺织的时候,只是在麻线中添加羊毛,让短小的羊毛被麻线夹住,唯一的缺点,这种线会比较粗,所以薛玖觉得做得更粗一些,织毛衣更划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