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A之野兽凶猛大猫吃橡皮
第778章 全力以赴的人(第2页)
有一次练习赛,一位新来的高个子前锋嘲笑他的体型,“你是来投篮的还是来写诗的?”
苏盘淡淡一笑,没回嘴,只是点点头。
比赛开始后,他连续五次在这位新人的头顶命中三分,而且全是不同的方式——撤步、运球急停、借掩护绕出来、反跑、空切接球。五球之后,那新人气喘吁吁地说不出话,只能看着他背影远去。
场边的人笑成一团,有人说,“他就是写诗的,只不过他的诗是投篮的轨迹。”
从那天开始,苏盘在场上的名字被换成了个绰号:“诗人”。
他也不介意,反倒觉得有些趣味。诗人就诗人,谁说打球的人不能写诗?每一次起跳,每一个回合,不就是用身体书写的一行行自由诗么?
可唯独他自己知道,他打球不是为了赢球,也不是为了别人那点喝彩。每当球在空中飞行,他会想起小时候,独自一个人站在斑驳的破球场上,对着生锈的篮筐,一投再投。
那时候没人陪他玩,他也不懂战术,不懂节奏,不懂得什么叫脚步错位。他只知道把球投进篮筐,就会有一种奇妙的满足感,从手指流经手臂,到胸膛,到整颗心脏。
那感觉,就像世界为他安静了一瞬。
“苏盘,我们打一场。”又是宋原,他是那种打不死的性子,输了一场接着约下一场,从不服输。
苏盘把手里的水瓶扔到一边,接过林柏递来的球。
“来啊。”他说,语气轻得像风一样。
场地另一侧的女孩合上了书,抬眼看着他,嘴角轻轻扬起。她知道,这又是一场看不完的诗——属于篮球,属于风,属于那个把球场当成生命延伸的男人。
比赛开始,球被抛向空中,苏盘弹地而起,动作流畅如燕。篮球再次落入他的手中,仿佛命运早己写好这一幕。他起跳,转身,出手。球划过夜空,如流星一般掠过众人头顶,穿越灯光下的影子,最终“咚”一声落入网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