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卖煲仔饭,还有黄焖鸡米饭(第3页)

 邓阳有点迟疑,本来还想把这一顿当成是早餐的补丁,弥补一下早餐吃不饱这个bug。

 结果还要等这么长时间,这都是吃午饭的点了。

 他们菜都已经提前订好了,就等着送菜上门,和保姆中午过来做饭了。

 午饭当然还是自家做的更加营养健康,所有的食材都是进口超市买的,安全有保障。

 至于这路边摊……算了,来都来了,还是买来随便尝两口算了。

 邓阳找了个离得近的桌子坐着,吃进嘴里的东西,他要看着摊主做才放心。

 十几分钟后,他看见摊主再次掀开锅盖,往里放入青椒和红椒。

 邓阳张开五指,想要大喊一声:“我不吃青椒!”

 可是已经来不及了。

 他突然意识到,摊主不是他家的保姆,不知道他全家的口味喜好。

 这是大锅饭,这一锅是要给所有顾客分的,谁管他吃不吃青椒。

 可他真的很讨厌青椒,闻到青椒的味道就想吐。

 这会儿他脸都绿了,想走又觉得不甘心,不走又实在难以下咽。

 纠结了一会儿,讨厌青椒的心还是占据了上风。

 他假装接电话,然后悄悄起身。

 没走两步,突然被一股浓烈的香味掐住脖子,狠狠摁回到座位上。

 原来是青红椒煮熟了,黄焖鸡成了,可以正式出锅了。

 神功大成的它,远非最初在炒锅里简单煸炒的味道可以比拟。

 这香味从一只撩人的小妖精,摇身一变,变成了长满肌肉的壮汉,还是一群。

 它不装了,它是女装大佬它摊牌了!

 之前还只会用曼妙的躯体勾引人过来,现在它直接动用武力,抡起粗壮的肱二头肌将人提溜过来。

 再强人锁男,把人锁死在座位上。

 邓阳想逃却根本逃不掉,只感觉奸男险阻,左右围男,进退两男,男上加男。

 最后只能躺平认栽,认命般地去掏钱购买。

 “老板,一份黄焖鸡米饭,多少钱。”

 “40。”

 这个价格让邓阳稍稍安心了点,太便宜的他可不敢吃。

 “行,来一份。”

 萧岚打开电饭锅,从里面盛了一勺饭,再回到大砂锅这里,舀出满满一勺鸡肉,倒入餐盘上。

 当邓阳意识到自己忘了说打包的时候,萧岚已经将餐盘递给他了。

 算了,怪他自己看黄焖鸡看失了神,忘了打包。

 黄焖鸡在刚刚倒入砂锅的时候,水漫过鸡肉,一眼望过去,感觉吃起来会全是兑水的寡淡。

 可现在掀开锅盖,鸡肉和土豆居然将之前汤汁全部吸收了。

 锅里几乎看不见清水的痕迹,只感觉每一块鸡肉都仿佛被蜜蜡包裹着,精致得宛如艺术品。

 也就是在路边卖,一大勺肉只能卖40块。

 要是放去米其林餐厅,盘子上只放两三块肉,再插朵花做装饰,直接卖400。

 这黄焖鸡的卖相在邓阳心中已经可以打满分了。

 就是不知道,吃起来怎么样。

 他付钱以后,端回座位上,看着盘子里的青椒和红椒,他竟然没有产生排斥的感觉,反而食指大动。

 这股黄焖鸡的香气,吸取了所有食材的精华,又丢弃了食材中令人不愉快的部分。

 邓阳还是能闻到香气里包含着青椒,可这青椒又不是他熟悉的青椒。

 如果说,没入锅之前的青椒,像只令人畏惧的流浪狗,身上散发着骇人的气息。

 那么现在的青椒,就像是被收养的流浪狗,它在主人的爱里,将一身的尖刺软化成熨帖顺服的绒毛,浑身洋溢着幸福的味道。

 就算再怕狗的人,被主人热情相邀,也忍不住伸手摸一摸这只尾巴摇上天的小狗狗。

 所以青椒依然是青椒,但青椒已经不再是青椒。

 邓阳甚至不舍得把它从盘子里挑出来,只觉得绿油油的,怪好看的。

 他不再迟疑,夹起一块鸡肉,放入口中。

 阴险的鼻子,仿佛记恨嘴巴之前抢它的工作,这次它也要越俎代庖。

 在舌头尝出鸡肉的肉香之前,鼻子就先一步将这口肉的鲜美捕捉,先一步传入大脑。

 大脑先被惊艳过后,才后知后觉感受到嘴里的美味。

 这一刻,邓阳的心里忽然涌出一股滔天的悔意。

 他不该……

 他不该吃完早餐再来吃这顿饭的。

 早餐残留的食物味道还黏在舌苔上,有一层咖啡的苦,还有一层牛奶的腥。

 它们阻隔着舌头上的味蕾深入品尝黄焖鸡的味道,所以才会被鼻子抢先一步,向大脑邀功。

 这么好吃的食物,他应该刷完牙之后,再仔仔细细漱几遍口,去掉所有牙膏的残余,再来品尝它的美味。

 这样才能感受到最大限度的冲击。

 不过,咖啡和牛奶并没有嚣张太久,一旦攻破了它们的防线,嘴里就是黄焖鸡的天下了。

 无数种味道,如此浩浩荡荡、又秩序分明地朝他杀来。

 鸡肉的鲜嫩,土豆的粉糯,香菇的浓香,青椒的薄辣,红椒的厚甜,加上最强辅助——葱姜蒜的共同发力,

 什么残余的食物气味,通通被这阵仗吓得魂飞魄散、逃之夭夭。

 邓阳坐在路边简易的折叠餐桌旁,耳边仿佛有小提琴伴奏音乐在流淌。

 这哪里是路边摊啊,这是五星级饭店才有的顶级享受啊。

 他很想闭上眼睛,尽情沉醉在食物带给他的梦幻感受中。

 可是他的眼睛不愿意闭上。

 眼睛也得吃饭啊!

 这一盘黄焖鸡米饭,不仅仅是鼻子和嘴巴的狂欢,更是眼睛的盛宴。

 绿的像绿翡翠,红的像红玛瑙,黄的就更加丰富了。

 染上汤汁的白米饭像极了透明的黄水晶,而鸡块呈现出黄宝石的色泽,

 就连点缀其中的姜片,也好像黄金一样明亮。

 在这样的美食诱惑下,邓阳直接丢弃了筷子,也丢掉了自己所谓的体面。

 他用勺子大口大口地舀起米饭和鸡肉,塞得两颊鼓鼓囊囊,无师自通了黄焖鸡米饭的奥义。

 略带咸味的汤汁,配上热腾腾的白米饭才是完全体。

 去特么的咖啡配吐司!吃惯了中餐的胃,明确告诉他,大冬天吃上一碗热乎乎的浇汁盖饭,就是yy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