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1章 转而去其他商家(第3页)

贾勇略微思考了一下,回答道:“在我们国内,企业之间的结算会用到支票,但是个人在购物消费时,还是主要使用现金。不过,这两年随着信用卡的普及,使用信用卡进行消费的人也越来越多了。”

陈先生点了点头,表示理解,接着说道:“这就是一个很大的差异啊。使用支票进行结算时,不同的人所开出的支票是有所不同的。

“有些支票是见票即付的,也就是说,只要我们收到支票,就可以立即兑现;而有些支票则需要在见票后的指定日期才能实际付款。

“所以,在收取支票之前,一定要跟客户把这些细节讲清楚,避免后续出现不必要的麻烦。同时,在收支票的时候,也一定要仔细检查,确保支票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陈先生详细地解释道:“当我们收到支票后,接下来需要将其交给银行进行托收。这里的托收指的是我们的开户银行与开支票的人的开户银行取得联系。

“然后,由开支票的人的开户银行将相应的款项划转至我们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之中。”

他接着说道:“在巴西这个国家,商家为了推动销售业绩,通常会给予消费者一定的账期。

“例如,三十天、六十天或者九十天不等。这是因为巴西人普遍存在超前消费的习惯,他们更倾向于先享受商品带来的便利,然后再去付款。

“如果商家不提供账期,消费者很可能就不会购买该商品,而是转而去其他商家寻找相同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