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九天来佚名
第45章(第2页)
李桃歌本就大度,否则也不会自告奋勇去倒夜壶,说他不知上进也好,说他胸无大志也罢,反正经历了三千里流放和西疆生涯,整个人蜕变了一些,知道了何为家,何为国。
有了夜巡寡妇村这一幕,李桃歌志向略有转变,他觉得身为大宁边军一员,总要去做点什么。杀仇寇,驱蛮夷?暂且没那份能耐,不如做好眼前事。
练枪。
得胜亭的“胜”字笔意,当时临摹的有模有样,若不是牛井打扰,或许能领悟字中真谛。可回来拿起木枪,依旧不得要领,生涩凝滞,气劲淤堵,好不容易掠出像模像样的一枪,宛如东施效颦,软绵绵的无章法可言。
宰鸡都够呛,更别提杀敌。
李桃歌苦苦思索,脑中回忆起胜字精要,那一笔如昙花一现,越想越不对味。
殊不知,那是遭受多年屈辱后的扬眉吐气的一笔,当年用枪写字的人,如今也未必能用得出来。
擅长破坏好事的牛井迈着大步闯入营房,手里拎着半只烤好的野兔,人未至,香气先行。
甩给李桃歌一只兔腿,牛井憨脸洋溢着亢奋说道:“烈字营的家伙猎了一只野兔,我给买来了,特意去伙房让厨子烤好,你尝尝味道咋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