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IT人莱茵哈特洛克

第159章 签订投资协议(第2页)

十六、公司治理

投资方不参与公司日常管理和运营。

十七、投资人的股东权利

公司全体股东间通过协议保证拥有但不限于如下权利:知情权{informatiht}、查阅权{iiht}、要求登记权{demaratiht}、附属登记权{piggybackregistratiht}、新股优先购买权{pre-emptiverightstonewissuance}、优先取舍权{rightoffirstrefusal}、跟随权{tag-alht}以及创始股东的锁定周期。

创始股东的股票出售是受限的{参见“创始股东售股限制”条款}。上述权限除了登记权和原始股东锁定期之外将在公司有效ipo之后失效。

十、创始股东售股限制

从本次投资完成之日起到上市后9个月内,所有创始股东的股票交易受限:即在没有得到a轮投资人的面同意情况下,创始股东的股票{包括任何形式的期权,衍生品,抵押品或者这些股票相关的安排}都不能转让给第三方。

十九、利益冲突和披露

......

林世琛和熊晓歌在律师审核完毕以后,分别代表双方,正式签订投资协议。

这标志着飞讯科技正式接受风险投资。

林世琛随后召开了飞讯科技的股东大会,并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明确了公司的股东成员,董事会成员。对公司的业务方向进行了细化,并对公司的规章制度进行完善,正式确立了公司管理层的组织架构、人员职位。

进一步完善了员工激励计划。

首次正式在公司决议文件中提出,在三年内筹备上市的事情。

......

在双方的聚餐会议上,熊晓歌和周泉与林世琛再次进行了交流。

双方就飞讯科技的发展,以及与竞争对手的情况,做了沟通。

“charles,我们毫不怀疑您对于飞讯科技的发展方向的准确判断,我们已经知道了您对于飞讯科技的规划,那么现在还剩下的顾虑,就是竞争对手方面,您是如何评判,又是如何考虑的?”

熊晓歌率先发问道。双方关系更近了一步,在称呼上就能体现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