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8章 税收的问题(第2页)

 年入一千一百贯的个体,每年交百分之二十二的商税 

 …… 

 年入三千贯的个体,每年要交百分之四十的商税。 

 年入一万贯的个体,每年要交百分之五十五的税。 

 年入十万贯的个体,每年要交百分之七十的税。 

 总之,你挣的越多,要交的钱的也就越多,至于那些低收入群体,李恪就打算放过他们了,反正随着大唐经济的发展,中产阶级的资金评价标准,迟早是要升的,六十贯的关口轻松就能破。 

 所以就不用刚开始就那么血腥了。 

 除了个体税收之外,李恪还打算对城市里的房价进行收税。 

 因为按照封建王朝的思想判定,整个天下都是李恪的,包括他们现在住的房子以及人。 

 所以,李恪对他们住的房子进行收税也是有法理依据的。 

 至于怎么收税,李恪在心里也有一个表格,那就是城市里的房子要收税,乡下的也要收税。 

 当然,两地这个税收标准嘛,自然是不一样的。 

 标准的平定,自然是根据房屋居住面积算的。 

 首先是,乡下的二亩房产,相当于城市里的一亩房产。 

 如果有人乡下城里都有房产,那么就全部按城里的房产进行计算。 

 至于这个房产征收人群,自然是按房产持有者的直系算,假如你是一个大户,底下仆从数千,房产十万亩,但你这个户籍里的亲属只有三个,那就用着三个人进行摊分房亩。 

 还有就是真个征收标准,首先是起步,从城市里的人均四分之一亩算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