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2章(第2页)

 但只要族人的规模持续扩大,各种弊病终究是无法避免的。 

 归根结底,还是要回归到“以法治人”。 

 这就涉及到对族人的教化与管理。 

 大侄儿“陈明远”在陈氏内部,就是一个足以平衡各方,树立族规的特殊存在。 

 陈青云希望自己的子孙里也能出一位这样的人物。 

 陈明远知道二叔的来意,当即保证,他会尽快整理出心得,到时转交给堂兄弟们。 

 不过,陈明远心里对此是不太乐观的。 

 就他个人而言。 

 自己能有今日的地位与影响力,其实是天时、地利与人和三者共同作用的结果。 

 二叔是财大气粗不假,而且他能在凌云宗内另外开辟出一支不弱于“大景陈氏”的分支,本身的能力也毋庸置疑。 

 不过,他作为开山鼻祖,要对标的却是祖父那一级别的人物。 

 这样一比较,二人的差距就出来了。 

 祖父当年接管仙族之始,处理仙族五房族人的矛盾,奉行的都是最基本的王道。 

 顺我者昌,逆我者亡。 

 他对于影响仙族的潜在祸乱,从来不缺釜底抽薪的胆魄。 

 祖父就是有这样一种绝对的自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