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沃尔玛仓库起义的书荒侠

第1143章 祈爷(第2页)

 

一边烧他还一边咒骂:“干你娘的法海,叫你拆散人家。你个秃驴不得好死。”

 

好巧不巧的是他烧毁袈裟咒骂的法海的举动正好被路过的白娘子扮演者撞了个正着。

 

“白娘子”见状立刻上前对中年文士用剧中的口吻说道:“多谢先生为奴家出头。先生大义,受奴家一拜。”

 

说完后她就盈盈一礼,接着便在锦衣卫的护送下离开了。

如此戏剧性的一幕直接让周围的吃瓜群众彻底炸了锅。

 

“白娘子”亲自上前感谢。这对他们这些忠实粉丝来说是何等的荣耀和自豪啊。于是自此刻起,法海的袈裟就成了每场演出后的必烧项目。

 

而且还因为争抢人太多,导致今后很长一段日子里法海袈裟的价格一度都和白娘子肚兜的价格持平,甚至有好几次都超过肚兜的价格了。

 

如果方诺看到这一幕的话,他都要大赞一声营销鬼才。

 

这种“为哥哥打榜”的营销方式竟然用这种神奇的方式在这个世界复活了。

 

而这一切的始作俑者就是祈爷。

 

袈裟不好卖?不不不。那只是你们这些庸人的看法。只要给袈裟赋予上特殊属性。这袈裟绝对卖爆。

 

谁说袈裟买回去就要收藏的?烧了才是它的正确打开方式。顾客为什么嫌弃它?不就是嫌它晦气吗?一件物品无所谓好坏,只是看它能不能给你带来正反馈罢了。

 

一旦烧毁袈裟后能亲自得到“白娘子”的感谢,这正反馈不就来了吗?虽然“白娘子”只会出场这一次,而且还是巧合。但这些都架不住人传人后的前赴后继啊。脑残粉效应一旦起来了。你跟他们讲道理是讲不通的。他们只会心疼哥哥。哦不。心疼姐姐。

 

中年文士是托,白娘子也是托。舞台上可以表演,舞台下依旧可以表演。韭菜就是用来割的。完全不需要对他们客气和怜悯。

 

天才从不抱怨环境。祈爷也因此一战成名。彻底奠定了他在枫林晚“爷”字辈的地位。一件破袈裟被他卖出几千两的高价还供不应求。还真是见者伤心闻者流泪啊,万金楼都不敢这么做生意。就是不知道幕国的那些秃驴知道了这个消息后会怎么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