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新神赶紧吃

二五七、惯例(第2页)

 伊妮莎则算是被两人拉着一块过来跳火坑的,她本人虽然在社交方面的主动性不高,不过也并不怯场,属于“能不去更好,但要去也能去”的类型。

 那自然就跑不掉了。

 ……

 按照不成文的潜规则,舞会的举办权通常属于大小家族或者家庭的“一家之主”夫妇们,

 这一方面是因为举办一场舞会需要消耗的资金,对于没有掌握家族资金的普通成员们而言往往会过于巨大,

 另一方面宾客们也需要明确,自己到底是在和“谁”增进友谊,需要考虑双方的地位是否对等。

 就像伊恩·菲斯克的妹妹奥维莉娅小姐,按理来说她从无论是从人脉到财力、再到实际需要的地点,想要举办一场舞会应该都不是难事,

 但是在她实际步入婚姻、组建出小家庭之前,单独举办社交舞会都会被认为是“不符合礼仪”的。

 不过在她离婚或者丧偶之后倒是可以,那时候她就可以代表“她自己”了——如果婚姻还存续,那么就需要以“某某夫妇”的名义发送邀请,而不是以“菲斯克家族成员”的名义。

 伊恩·菲斯克的情况也差不多,结婚之后基本仅代表他自己,结婚之前偶尔能代表菲斯克家族,但也仅在他父亲授权或者允许的情况下,

 不然除非他能正式成为家族的掌门人或者预定继承人,否则只要有家族长辈或者兄长在场,就轮不到他来代表整个“菲斯克家族”。

 而代表“自己”、代表“小家庭”和代表“整个家族”,能邀请到的宾客层次可能就完全不一样。

 在临下马车之前,韦恩做着最后的总结:

 “所以我们今天晚上的试探,要以不被觉察或者不得罪人的前提进行。

 “这毕竟是布鲁克夫妇发来的邀请,代表了一个家族的正式颜面。哪怕到场的宾

客不一定特别有权有势,可一旦得罪人了,我们冒犯的或许就是整个乔治伯格甚至整个福吉尼亚的上流社会规则。”

 “知道啦,”琳娜给韦恩比了一个“ok”的手势,“不就是我们还要在福吉尼亚州继续待一阵,不能像之前那样闯了祸就跑嘛,我明白的。”

 然后在“韦恩国家侦探社康斯坦丁先生、温斯莱特小姐、凯尔小姐造访”的通报声中,

 韦恩三人在仆人的引导下走进了庄园的主宅里,先是跟布鲁克夫妇寒暄,接着未婚的男女分离,各自扎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