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新神赶紧吃

二一七、克拉里斯堡(第2页)

 不过战利品的兑现就有点问题了,

 这个小镇里以自由民和自耕农为主,小地主和商人倒是有,不过跟那些有富豪和大地主坐阵的小镇还是不太一样,没办法大批出手东西。

 于是韦恩他们就把最占空间的酒水,几把枪械,还有一些看不太上的马匹、匕首之类的玩意给先出手了,

 留了两匹备用的,大致还是保持着“一人一马”的比例,这些一共又换了847美金。

 其中的大头还是那十几匹骑乘马,在这边的市场价格还比西部略高一些,可惜镇民们拿得出这么多现金的人并不多,有一些还稍微给了折扣,分批打包出给了几个商人,不然带着麻烦。

 剩下的还有一些首饰,以及十来把杠杆步枪和左轮手枪,

 枪械在东部的价格就比西部便宜了,如果按二手价算,估计还能买个300美金上下,或者留着用。

 首饰则主要看宝石的价格,不然价格也就比等重的金币稍贵一些而已。

 大概算算总收益,应该在1700美金上下,以委托来说算是不错的,

 不过出动十几号人在大山里奔波,前后差不多花了两个星期,还得去匪帮的据点拼命,其中的劳累程度和伙食,也没办法和当富豪的保镖比,相当于人均赚点人工费和卖命钱。

 毕竟这年头,要是死在路上了,可没有人会给赏金猎人们发抚恤金。

 还得把自己的马和武器之类的行头给赔进去。

 山区里的小镇连个破旅馆都没有,如果想住宿的话,要么就回去大路上找旅店,要么就只能到镇民家里去借宿,

 侦探社里的一堆人倒是好办,跟镇民们买了点食材,就到小镇外找了片空地,生火做饭顺便自行解决住宿问题。

 比如说睡在马车里,或者在篝火旁边裹毯子。

 等到天亮了之后,就重新轻装上阵。

 这年头的匪帮,其实也是有发展路径的:

 通常最开始顶多也就两三个人,拿把匕首或者手枪,在城镇里开启犯罪之路,

 如果没有把钱全都花完的话,那有了闲钱继续扩充装备,可能就是个小黑帮或者几个流窜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