夺宋:水浒也称王万人丛中一回首
第1097章 出兵前的财政准备(第3页)
通过对宋神宗熙宁年间王安石变法的继承,朝廷推行了国家预算制度,即夏税征收35%,秋税征收65%。
这其中强制推动完成的均田令,变相地实现了“摊丁入亩”,于是洪武十四年也就是去年,天下田赋收入就只占到了总赋税收入的三成。
这个比例与前宋大致一致,但朝廷废除了大量的附加杂税,废除了大量的关津过路税,整合了大量的商业杂税,也降低了一部分专卖商品税,同时也出现了一些新的税种,赋税总体是向着商税转移的。
所以洪武十三年的数据,朝廷征收的货币税超过了六百万贯,征收实物税如粟米等各种粮食两千一百万余石,麻、绢、帛、绵等诸色布匹两千二百余万匹,再加上牧草、皮革等杂七杂八的实物,折算下来的话,农业相关税务大约两千四百万贯。
商税则将近六千万贯,此外还有国企税收,总计大致在一亿贯左右。
所谓国企,其实就是梁山时代遗留的一部分印刷、冶铁、海盐、琉璃、火药等作坊,这些作坊的一部分收益是交给皇室内藏库的,但同样也要向朝廷户部缴纳税收。
许贯忠盘算完毕,等到王伦“愤怒”地表示要出兵波斯,他便拱手说:“度支司预算,今年夏税已完,户部要留一部分,地方官府要截留一部分,朝廷是没钱的!”
然后他便看向了王伦,笑呵呵地说道:“日本那里运回来一批粗银锭,倒是可以用作军费的。”
属于国家的钱财与属于皇室的钱财是分开的,前者归户部和度支司管理,后者则可以算作皇帝的私人小金库,便是朝廷也不能随意挪支。
王伦每年都从私人金库给水师拨款,不客气地说新汉建立后朝廷水师有一半的军费是王伦私人提供的。
所以水师缴获的日本银山,许贯忠得征求王伦的同意,才能够挪作国库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