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2章 艰难(第2页)

早一点,他从中获益虽不如苏鸣鸾,但也有了一些不错的苗头,也有人往他那儿跑。不过有些有怕他把自己绑起来再送还喜金、山雀岳父,就往阿苏县跑。路果家那儿呢,就有人往郎锟铻这儿跑。 他们中的许多人,原本住的都不能说是屋子,一些奴隶干脆住羊圈,或者马棚,墙都不是四面的。有些人还住地窖。有些奴隶需要戴枷才能保证不跑,有些奴隶趁机砸了枷也要跑。 苏鸣鸾这儿很少随意杀奴隶,还让部分奴隶管田地、茶园。当然大部分的收入还是她的,但是奴隶干得好了,能得到少量的报酬。只要有机会,谁不想往更富的地方去呢?何况苏鸣鸾假装不知道有人跑到她这里来了,只要进了阿苏县,在阿苏县或打猎、或种田、或做工,她也都不会特意抓人送还。她缺人。 喜金骂苏鸣鸾胡作非为,要求互相不得收留逃奴。 路果虽然话少声不高,但显然是对这件事也不是很满意的,他家跑出去的人,往阿苏县跑的也有,苏鸣鸾倒有两次还了人给他。以后奴隶们就学精了,不往阿苏县跑了,人家往塔郎县去了! 路果也大着胆子对祝缨道:“还有人跑塔郎县呢。” 祝缨心道:怪不得郎锟铻不跟苏鸣鸾对骂呢。 她说:“静一静!” 众人都听她怎么讲,祝缨道:“听我说,你说这是你的人,证据呢?不能到了别人家,指着一个人就说是你的,对吧?所以,要有个户籍呀。” 山雀岳父道:“我们又没几个识字的人!学山外的写字记人,还没记完,人就都跑光啦!” 祝缨笑道:“不至于。为什么跑?不就那几样么?饥寒就是皮鞭,会赶着跑的。你叫她还人,她自己手上也没个户籍,她自己也不知道,拿什么还你?要还你,她又要费力去捉,你为她做了什么呢?然而这事你们既提出来了,就不能不管。” 郎锟铻也跟着捧了一句:“义父的意思是?” “这件事呢,我的意思,暂时搁置一下。苏县令也不要强言不给,金县令也不要一口咬定都是她的阴谋。你家少抽人几鞭子、多给两口饭是正经。” 喜金嘟囔道:“我才不养闲人哩!吃饱了就更有力气跑了!” 祝缨道:“从今开始,我会每月抽一半的日子住过来,将各县都走一走。你先莫气,咱们看一看,各县怎么样能将日子过好。山里本来就比山外艰难些,自己人再争吵,就要更难过喽。咱们先看看怎么种庄稼。” 勉强将喜金给劝住了,那一边苏鸣鸾和郎锟铻都不支声,郎锟铻也不太支持他舅舅。 祝缨知道,这《公约》的碑看起来是要有波折了。她再次提出了让各县赶紧选聪明一点的人入番学然后好订立各种档案,五人又都马上答应了。 第二条暂时搁置了“互相送还逃奴”的条目,又将犯人管辖的原则重申了一遍。 接下来祝缨就要确定一下刑罚的类刑。 这是非常有必要的,山下一共分五种:笞、杖、徒、流、死。山里的花样就多了,砍头放血的不说,还有活埋、腰斩、剁手剁脚刺瞎眼割耳割鼻割舌头……等等,就没个固定的刑罚,只有一些习惯性的做法,或者是某些头人的一时兴起。反正,史书上写的当废止的肉刑,在这儿都有了完整的再现。 祝缨希望将太明显的肉刑给废除掉。 这一条头人们就开始反对了!他们说:“这是咱们做惯了的。” 苏鸣鸾道:“都废了,不好吧?活埋腰斩之类的,废就废了,反而砍头也是杀人。另一些就是要为了震慑,使人不敢再犯的!还有,打断了别人手脚的,我也打断他的手脚,不能叫他挨二十板子回家养养就又活蹦乱跳了!给他机会?被他伤了的人却要一辈子残疾?哪有这样的道理?” 这种争论就算拿到朝廷上,也不能说她完全无道理。 祝缨只好与他们各退一步,道:“伤害了别人身体的可以用同等的刑罚,否则不得用肉刑,如何?” 头人们才勉强答应了。 吵完这一点,又到了午饭的时间了。 ———————— 午饭后,祝缨正在闭目养神,喜金就在院子里喊:“大人!” 祝缨睁开了眼,从后宅缓步走了出来,问道:“怎么了?” 喜金一双眼睛瞪得铜铃一样,大声说:“大人,咱穿这一身衣裳、成了梧州人,家产奴隶就不是自己的了吗?”唾沫星子飞在空中,被太阳光一映,反射出七彩的颜色来。 祝缨精准地避开了,问道:“怎么这么说呢?” 喜金冷笑道:“你问她!” 此时,正在午休的一群人都从各人的客房里出来,都看祝缨要怎么处理。 祝缨顺着喜金的手指的方向,看到了苏鸣鸾,她一脸的冷漠地看着喜金。 祝缨问道:“怎么回事?” 苏老封君和郎老封君都站在自己的院门口,往正中张望。祝缨叹了口气,道:“到书房里说吧。” 到了书房,祝缨道:“金县令,你先说。” 喜金冷哼一声,祝缨道:“既然不愿意说,苏县令,你来说。” 喜金道:“她……” 苏鸣鸾道:“我说,现在大家都是梧州人了。” 喜金往地上唾了一口,道:“你是这么说的么?” 郎锟铻道:“舅舅,她到底说了什么?你倒是讲啊!你是要义父和大家在这里听你骂人吗?” 喜金又要说外甥,郎老封君大怒:“你不会说话就滚!叫人打死了也别再哭!” 祝缨敲了敲桌子,道:“我问!你们答!金县令,你与苏县令见面的时候,谁先说话的?你只要说是你还是她,就行了。” 喜金可没这么受过气,怒道:“你们都向着她。”

 郎老封君气得站了起来,揪着她兄弟的衣领往椅面上一摁!说:“大人,我叫他与阿苏家的好好说话,他去了,应该是他。” 祝缨又问苏鸣鸾:“是吗?” “是。” “第一句说的是什么?”祝缨问苏鸣鸾。 苏鸣鸾咬咬唇,道:“说我收留了他的人。” 喜金来神儿了,大声说:“天神在看着!你敢说不是?” 祝缨没分一个眼神给他,又问苏鸣鸾:“第二句呢?” 一句一句地问,要原样复述,最后得知了全貌,喜金找苏鸣鸾理论,说之前是有归还的协议的。苏鸣鸾讲道理比他明白得多,且她是需要人口的,阿苏家已经不是“祭品不够拿自己人凑”的时候了,她要人! 两人一句一句顶下去,没几句,苏鸣鸾就来了一句:“那是以前,现在大家都是梧州人了。” 喜金就炸了,怎么以前他的人是他的,现在成了梧州人,他的奴隶就成了别人的了? 祝缨无语地看向苏鸣鸾,苏鸣鸾也知道自己这话对谁都能讲,唯独在祝缨面前是不能讲的。 祝缨刚才就在想这个事儿,她也有点头疼,她也要人!她敢说,自己这别业里除了散户,没准儿也有各家偷逃的奴隶!这要怎么算?各家手上也没个账,查都没法查。但她不能公然维护苏鸣鸾,因为还有别人在看着,她接下来自己还要经营别业,也没有放弃继续扩大羁縻的范围。 这些,都会因为一句“穿这一身衣裳、成了梧州人,家产奴隶就不是自己的了”产生巨大的变数。 她又看了苏鸣鸾一眼。 祝缨沉吟了一下,道:“还是定约吧!各家都有奴隶,要是互相引诱,又该打起来了。将此事与设立户籍一同办理吧。” 郎锟铻道:“愿闻其详。” 祝缨道:“两条,其一,只要有凭证,就要归还逃奴。其二,若一个人到一地居住满了五年,在当地上了户口,就算当地人了,不得追索。” 山雀岳父道:“凭什么?是谁的就是谁的!过了五年,就不是的了?” 祝缨问道:“一只羊到了你家,人养了一阵儿,有人找来说是他的,你还不还?” “还的!” “五年也还?” “还!” 祝缨问道:“五年喂羊的草,你要不要向人索回?五年放羊的工,要不要补给你?” 山雀岳父想大义凛然的说不要,但又觉得这样不行。 祝缨道:“如果这只羊是从小就在山野里自己生活,有人来找你,你能知道这羊是野生的吗?” 山雀岳父皱起眉来。 祝缨道:“怎么样?” 喜金插言道:“人又不是羊!五年也太短了!” 祝缨没睬他,而是问山雀岳父:“怎么样?” 山雀岳父道:“五年确实有点儿短了。一个孩子长到五岁,也只是能放羊。” 他们讨论了起来,祝缨故意说的是五年,经过讨价还价,这个年限被增加到了七年。七年,只要上了户籍没被发现,才能算是当地人了。路果小小声地说:“那……怎么看记号呢?” 祝缨道:“户籍上都按手印吧……瞧,手还是不能随便剁的不是?” 这样一个结果,各方勉强同意了,郎锟铻虽然小有遗憾,但觉得自己这儿问题不大。看一眼苏鸣鸾,见她脸色不佳,郎锟铻的感觉就更好了一些。 喜金也觉得这样也还算可行,他寨子里现搜不出几个会写字的人,但是拓手印就方便多了!他决定了,回去先把寨子里的人的手印都给印下来!只恨已经跑掉的很难再找回来了。 祝缨道:“那这一条,就算定下来了?” 《公约》能定一条是一条吧,虽然这一条她也不能说满意。 五人都说:“好。” 喜金小有没趣,心情也没有变差,心道:好脸色有什么用?我的人你们是不能再占便宜了。 他也比较高兴,因为如果不是有梧州、有祝缨在这儿戳着,遇到这种事儿现在早该开打了。他家比较不能打,是要吃亏的。 第二条的主要内容也就定了下来,即“互相送还”的条款。因为有“在一地居住满七年,即入籍为当地之平民”的说法,这一条不久之后就成为广为流传的“放奴法”。不过在这个时候,喜金等人也还是认为这是比较合理的。七年,也足够将人找回了,超过了七年再找回来,也就不太划算了。一个人,最能干活的年头也不长,奴隶的寿命更短。 祝缨顺势又将废除人祭与部分肉刑列为第三条,将剁手的这一项也给删掉了。这回苏鸣鸾也不反对了。 祝缨没有继续再与他们讨论其他的条款,这几人现在情绪都有点问题,不是讨论正事的好时机。 她说:“今天先这样吧,争吵也是为了将事情都说明白,总比打起来好。晚上我请客,还有事要大家一同帮忙哩。” 郎老封君忙问:“不知是什么事?” 祝缨道:“昨晚大家都听到了吧?狼有点儿多,又听说有野猪之类。才开好的地,不能叫野猪都给拱坏了。狼又会伤人、咬伤牲畜,得打一打狼了。” 郎锟铻道:“山里狼多,石头城新建,人烟少,狼不怕。人多一些就好啦。” 祝缨道:“还要交易,要到你们哪一家,别的家又不愿意。还是得来这里。那就只有清理一下了。” 这个事儿大家都不反对,都答应了,各说了自己带了几十上百的青壮不等,都是打猎的好手。 祝缨道:“那可真是太好啦!咱们今天先好好吃一顿,好好休息,明天再说。” —————————— 一件事终于有了结果,虽然这结果各方都不能说特别的如愿,毕竟有了个共识,人们都散了去。 苏鸣鸾主动留了下来。 祝缨看着她,乐了:“